文|三米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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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冬天,老是下雨,好不容易等到一個陰天,我穿着厚外套,拿上我最愛的手機,就出門去趕集了。
妹妹在家閒來無事,也跟着我一起。
那時候,我們還不能用手機支付,所以買東西只能用紙幣。
我們那裏是個小縣城,公交車也沒有統一定價,而且按照路程遠近定價。
因此,我會在外套的口袋裏放一些錢。
那時候新買的手機自己寶貝得不得了,害怕被弟弟妹妹搶了去玩,天天拿在手上,去到哪兒拿到哪兒。
我們那裏有個叫“兩元店”的商店,商店不大,但是裏面的東西便宜啊,都是兩塊錢一件,因此我每次去趕集都會去那裏去看看,即使不買也要看看,但是一般都會買。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走進兩元店,跳了幾個筆記本,買了一個頭繩。這裏的筆記本雖然紙張質量不咋滴,但是也無所謂啦,畢竟我也是用來寫寫畫畫的,並不需要很好的紙張。頭繩一紮才兩塊錢,所以很多年輕女孩都喜歡買。
妹妹不像我一樣喜歡挑東西,而且裏面人很多,她就在門口等我。
挑完了東西,自然而然的就是付錢了。
本來是想好好逛個街,然後就去買點水果去附近的表姐家的。
但是沒想到的是,這個時候來了一個不速之“客”。他趁我在付錢的時候,把我順手放在外套口袋裏的手機拿走了。
都說初生牛犢不怕虎,我剛買的手機自然心裏也是有留意的。雖然是大冬天,但是我能感覺到有人碰了我,因此我當着所有人的面很大聲地喊了出來:“把我手機還給我!!!”說着還伸出了我的手,意思是讓他把手機放回我手上。
他應該是個初犯,年紀不大,約摸二十來歲,戴着一頂黑色鴨舌帽,穿着一件黑色外套,鴨舌帽壓得很低,讓人看不清他的臉。
他狠狠地罵了我一句,就把手機還給了我。
拿回手機之後,我匆匆付了錢,然後就出了商店。
我整個人都愣住了,那時候,我才14歲,我妹13歲。
直到我妹問我,還去不去表姐家,我說去吧。
我們就去了。
去了之後我把這件事情告訴表姐,表姐說她之前被偷過錢,她比我還猛,追了小偷一條街,小偷說自己真的沒有偷錢,表姐不信,拽着他衣領讓他交出來,應該是被逼急了,小偷就拿出了小刀。表姐一看見小刀就慫了,趕緊放了小偷。
表姐說小偷很猖狂,在市中心,在商店裏那麼多人他都敢下手,而且找的還是那種瘦弱的女孩子。
現在回想起來,那天收營員好像也用眼神給我提示了,但是她不敢吭聲。
旁邊的人也沒有出聲,可能也是擔心小偷身上有利器傷害到自己吧。
我和妹妹看着那個小偷走遠,什麼都不懂做。還是太年輕了,什麼都不懂,連發出的聲音都是那麼渺小,彷彿只有自己聽得見。
如今電子支付已經成爲常態,在這個人人都有手機的時代,好像再也不用擔心手機被偷這種事了。
但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好像也邊緣化了。
直到現在,我依舊害怕那種戴鴨舌帽的男人。
除非是熟悉的人,要不然總讓我想起那個偷我手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