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文有感】關於宿命


【讀文】四月十七日,誥命頒到惠州。惠守方子容以非常沉重的心情,親將誥命送交蘇軾,並且說出一個故事來。

“吾妻沈氏,向來禮拜普光王菩薩(僧伽)。有一夜夢見僧伽來告別,沈氏問菩薩將到何處去,答雲:要伴蘇軾同行,後七十二日有命。算到現在恰巧是七十二日,豈非凡事都已前定,不必憂恨。”

蘇軾坦然答道:

“世事,哪一樣不是早有定命的,不必待夢而知。然而我是何等人,竟勞和尚辱與同行,莫非前世與有宿緣嗎?”——李一冰《蘇東坡新傳》

【有感】對宿命論難以完全接受,還是推崇“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人生態度。凡是已經發生的,不能改變的或自己無能爲力的事情,可以坦然接受它,甚至滿懷感恩之心接受它,這是與“天”的和解,也是與自己的和解;但永不放棄對美好事物的追求,這是人生的意義。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