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和結婚的區別

以我們村長兒子爲例,講一講訂婚和結婚的區別!

村長兒子那年才十八歲,他爹就怕南北二屯的好姑娘被別人娶了去,開始張羅給兒子訂婚。

村長兒子第一個相親對象是個性格活潑開朗的女孩,倆人相親成功後,兩家在一張紅紙上寫下彩禮錢。物品金銀首飾不算,彩禮錢六萬,其中兩萬是訂婚時交給女方,剩餘四萬,在結婚時一次性付清。

訂婚日子到了,男方家裏不但要大擺酒席,招待女孩的三姑六婆二大爺等親戚,還要宴請男方的親朋好友,來見證兒子的訂婚儀式,當然,這酒不是白喝的,大家要隨禮的。

訂婚後,村長兒子和女孩就名正言順你來我往了。倆人白天膩在一起嘻嘻哈哈,形影不離。晚上,村長老婆讓兒子和女孩睡一個房間。村人知道後都笑說:孩子年紀還小,別累壞了身子骨。

倆人這樣相處半年,村長老婆發話了:這個女孩怕是不生育!不能娶回家。

根據本地風俗,訂婚後,男方反悔退婚,女方可以不返還彩禮錢。可村長老婆又不甘心這兩萬塊錢就這麼沒了,他教唆兒子耍無賴。

這以後,村長兒子到女方家,與姑娘和家人也不說話,看見飯菜上桌,他起身就喫,狼吞虎嚥地喫完飯,往炕頭一躺就睡大覺。

女方家看出男方的意圖,找到媒人,最後由媒人中間協調,女方勉強給返了五千。當時,女方父母應該不知道女兒和村長兒子已經同居了。

村長兒子的第二個相親對象是個高中畢業生,身材高挑,眼睛深邃迷人,用村長老婆的話形容:這簡直就是毛阿敏啊!

女孩優秀,男孩平庸。村長家這次彩禮又漲了三萬。接下來,還是訂婚,交定金這一系列過程。

爲了防止夜長夢多,倆人訂婚不到三個月,村長家開始張羅給兒子結婚。他們買傢俱家電,佈置新房,給兒媳買金項鍊耳環戒指。舉行婚禮前幾天,雙方家人聚到一起,把剩餘彩禮交付給女方,並且兩位新人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不得不說啊,這個媳婦的確讓村裏人羨慕,她有文化又漂亮。婚後,她第一胎生了女孩,第二胎又生了女孩,根據當時政策,她家不能繼續生了。就算想要兒子,也只好作罷。

孩子剛上小學,村長兒子家的漂亮兒媳婦突然瘋了。她拿着鐵鍬打公婆,追着小姑子罵,把自己頭髮剪得亂碼七糟。寒冬臘月,她穿着單薄衣服到處走,還將一桶涼水從自己頭上澆到腳。凍得頭髮絲都根根立着,但卻沒凍傷沒凍死。

村長老婆打算不要這個媳婦了,可這是明媒正娶,有結婚證的,如今孩子都倆了,怎麼可能說不要就不要呢?

他們家開始到處找人來治療兒媳的瘋病。後來,被村裏一個七十多歲老爺子給看好了,就是畫符啊,給黃家上香啊,這個過程,我說出來,別人會說是迷信,但村長兒媳的瘋病真的就好了。

如今,村長兒子四十多歲了,已經開始禿頂,掉牙,比他爹看上去還枯杆,而這個兒媳婦風韻猶存。

村長夫妻倆,深知自己兒子與兒媳差距越來越大,對待兒媳那叫一個好啊!恨不得把兒媳供起來,只要她能安心跟兒子過日子就行。

所以,二者區別就是:訂婚,男方彩禮不到位,男方可以白嫖,男方可以說黃就黃,當然女方也可以返悔並返錢;結婚,作爲一家人,男女雙方要同舟共濟!別看結婚證只是一個小本,它對男女雙方的約束力可是很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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