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相愛,不結婚

經常去參加一個家庭聚會,主人是一對五十來歲的男女。他們利用週末時間,在自己家裏組織沙龍,把一些朋友召集過來。沒有明確的主題,大家喝喝茶,寫寫畫畫,討論一本書或者電視劇,輕鬆愜意,自得其樂。最後AA制分攤一點費用,兩位主人也不計較多少。

原以爲他們是一對夫妻,後來才知道,他們只是生活在一起,並沒有結婚。似乎像這樣的情況現在很多。因爲年齡大了,談不上試婚,但是和正常的家庭看上去沒什麼區別。

熟悉了以後,問到他們爲什麼不領證。他們的回答耐人尋味。

他們在一起六年了,像大多數夫妻一樣,有爭吵,有矛盾,但是從沒想過離婚,因爲壓根就沒結婚。

那麼萬一矛盾激化了,分手不離婚一樣嗎?

不一樣。我們都是經歷了婚姻的人,對婚姻的認知和年輕人不同。那個紅本對於我們來說意義不大,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個實物證明,而是兩個人內心的接受。可以這樣說,我們不領那個證,也許不會分開,但是一旦領了證,反倒有了退路和藉口。會抱着大不了再離一次的心思。我們不想用那個證作爲兩個人感情的要挾。只爲了那個證,是一種流程,有儀式的感覺,我們想要的是一種一直戀愛的感覺。

可是不領證,以後涉及到財產怎麼辦?

我就知道你們會問這個問題,現在人們的婚姻原來越像買賣,目的性太強。比如有實力的想用實力換來感情,沒有實力的想用婚姻來換來物質。我們不去領那個證,也不想用法律來保護所謂的財產,這樣才能證明我們不是爲了對方的某些物質而去結婚的。

他們的回答令我們不敢苟同,但是也確實說不出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我們只有真心地祝福他們,永遠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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