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藉助法律瞭解一件事

法律都是有文字組成的,表面看起來,只要是識字的人都可以讀懂法律,事實上大部分的法律條文也確實如此,但是沒有學過法律的人,對法條的理解可能是比較片面的。因爲幾部法律之間不是獨立的,是一個完整體系,而且每一部法律的適用本身也是有體系的。我認爲,法律人和普通人對法律理解的差距就一個,那就是是否有體系。

法律的制定不能脫離實際,制定法律的人至少是知曉這個行業,有一些實操經驗的,所以很多做生意的人,會從法律規定上看到一些機會。先舉一個法律檢索的例子,跟大家探討法律怎麼運作的。

工傷,是律師經常接觸的服務項目,要處理工傷的問題,看起來查找關於工傷的規定就可以了,但實際上沒有那麼簡單。這時候就要發揮法律體系的作用,經過法律檢索我們會用到《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某某省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還有很多的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等等,具體到某個法條的一些解釋性規定。

看到這裏,我估計你頭都大了,爲了讓你看完,我不再往下列,實際上它中間是有一個體系的。《憲法》太遠了,我們不說,我們經常用到的有“法律”,管理機關爲了配套適用法律會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的各個部委爲了管理各個領域,也會制定“部門規章”,有一些條文是要結合當地的實際來制定細則的,所以就有了地方政府制定的規定。有些條文制定比較抽象會發生一些爭議,在適用過程中就會出現一些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當然她們之間有效力級別,不能相互矛盾和對抗。

所以,遇到一個事情的時候,如果真想自己去處理的話,就按照這個邏輯去搜索規定就可以了。打個比方,我們先看杭州市怎麼規定的,然後向上推浙江省怎麼規定的,再看國務院和國務院部委怎麼規定的,最後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怎麼規定,輔助看有沒有一些司法解釋。

這樣的邏輯一直往上,你的事情,就基本清楚了,當然這是一項累人的活。通常情況下,離我們越近的規定越詳細,最後到法律可能就一個條文或者就一句話。某個領域的大律師,大抵也就是對這個領域的規定,體系上的東西爛熟於心並加以適用而已。

很多人通過這樣的一個體繫上的瞭解,也能找到一些機會,畢竟合法纔是最穩當的賺錢方式。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