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該清理以罰款爲目的的電子抓拍

      今天走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上,突然有一輛汽車停了下來,禮讓我先走過馬路之後再開動了汽車,突然我心裏非常感謝這位司機,因爲我知道他本可以不這樣做。

      在北京,車多人多,堵車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正常行駛的汽車很少有停下來等待行人先通過的情況,不是素質問題,而是當你禮讓行人的時候,後面或許早已賭上了幾十輛汽車,造成了更爲嚴重的交通癱瘓,所以,北京的道路交通是比較規範的,該誰走的時候誰走,很少有誰必須讓誰的情況,像我今天路過的那條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也是很少見的。

      在我老家泰安,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隨處可見,但這不影響安全隱患,因爲禮讓行人被納入了交通法規,因此你經常都可以看到禮讓行人的場景,似乎這條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素質,但當我做過調查卻發現,很少有路人真正從心底裏感謝車主。爲什麼呢?因爲不禮讓行人的汽車會被罰款和扣分,久而久之,人們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真正的“禮”,行人只會覺得車主禮讓是因爲有交通規定,而不是出於他的真心,因此並不會感激車主。所以,網絡上流傳着這樣一句話:聽到的別當真,看到的別全信。表面上看是在禮讓行人,實際上是害怕繳納罰款,你眼前看到的東西和事情的本質根本不一樣。看到這句話,我不知道該高興還是悲傷。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讓法律來審判道德,似乎並不能完全體現。

      2021年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雲在兩會上建議交管部門清理以罰款爲目的的電子抓拍,得到了廣大網友拍手叫好。

      當然,首先要甄別哪些是以罰款爲目的的電子抓拍,因此,電子眼的設置應該有一個合理規範的標準,因爲電子眼的設置目的是維護交通秩序而非罰款,電子眼的執法數據也應該要成爲一個科學的調整道路交通狀況的參考,而不應該只是成爲追繳罰單的一個憑證。

      一石激起千層浪,我們在考慮電子抓拍的實際意義時,也應該從人性的角度去考慮更多的社會問題,真心希望我們的國家交通便利,人民安全健康,也更希望我們國家的國民素質越來越高,社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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