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覈定徵收嗎?
答: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徵收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關於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第一條。
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覈定徵收嗎?
答: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徵收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關於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