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場不斷醒悟的過程

佛教是一個非常自然主義的宗教,它其實沒有神,沒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所以我也覺得“到廟裏拜拜”這件事並不是最早創立這個宗教的悉達多喜歡的。因爲最早的印度是沒有佛像的,它就是一個座位、一棵菩提樹,或者一個腳印來代表的。

這本書真正在英語文學中流行大概是60-70年代,因爲嬉皮士運動。嬉皮士運動是指英美富貴家族的孩子開始拒絕富有跟權利,然後穿着破洞牛仔褲,開始跟朋友走向山林。這本書的描述跟這個運動非常像,就是走向自然,然後在當時就翻譯成中文,傳到了臺灣。

林懷民也因爲讀了這本書,90年代就編排了《流浪者之歌》的舞蹈。你在舞臺上可以看到一個代表悉達多的佛陀在舞臺上一動不動,而旁邊的人充滿慾望。安靜是跟自己的對話,非常感人。

我們有時候把河流分成上游、中游、下游,可是河流本身並沒有這樣分。河流只是不斷的在流淌,它也不會給自己方向或者迷失。應該轉彎的時候,它就轉彎;應該出海的時候,它就出海。

他一直希望人從河流的哲學,去認知自己生命的狀況。

赫曼赫塞寫的很有趣,他把同一個人的名字悉達多跟喬達摩,分成兩個人了。他讓悉達多碰到了喬達摩,等於自己碰到了自己,年輕的我跟年老的我對話。所有的部分都屬於我。

河流是自己跟自己的對話,或者自己跟自己的獨白。也許,正是這樣的意義,讓這本小說從1922年發表到100年後的今天,仍然在不同的世代,在不同的地區,對年輕一代發生非常大的影響。

希望在《流浪者之歌》一百週年的時候,年輕的一代,再一次讀這本書,再一次領悟自己與自己對話的重要性。因爲,覺悟不是向外面求得的。

我常常被稱爲老師,可是我知道,我不可能教年輕人任何的東西。所有生命具體的東西,都是他自己摸索自己的經歷。他要經歷傷痛、憂慮、慾望,最後他自己跟自己對話,超越那些部分,他纔有他的領悟。

而且,可能領悟到最後也還是迷失,事業成功之後也還是虛無。其實領悟之後,何嘗不虛無?因爲人生是一個不斷超越自己的一個過程。

我相信這本書可能會變成另外一個心靈的運動,就是跟自己對話的一個心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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