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授權01|授權的底層邏輯



前段時間有個朋友聊起他的苦惱。這個朋友在一家快消公司奮鬥了大半生,半年前總算熬出了頭,被提拔擔任公司營銷部的總監。這本來就是一件好事,但是,朋友擔心自己剛剛上任,如果過於強勢,會讓下屬感覺難以相處。

他在熟悉了一段時間的情況後,就召集市場部、銷售部和辦事處各大小主管、店長、經理等負責人開會。會上,他誠懇地告訴大家,“經過這段時間的瞭解和交流,我對每個部門的工作狀態十分滿意,大家也提了許多十分中肯的建議。”

他說,“公司發展到現在的規模,都是大家共同打拼的成果,所以,我十分信任大家,在大小事情上我不會搞一言堂,絕不能一個人說了算。你們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任務,我就授權給你們,除了一些重大決策事先徵求我的意見外,其他方面大家就放開膀子好好幹吧。”

一切安排妥當後,這個朋友以爲每個部門獲得了充分授權後,肯定會幹勁滿滿,各項工作也會緊鑼密鼓地進行,他自己也可以抽身出來考慮一些全局性的問題,在一些具體事情上可以做個甩手掌櫃。

但是,問題接二連三地出現了。有的部門看見新領導沒有什麼大的動作,相反還十分信任自己,就以爲新領導比較保守,只要沿用過去的做法,就會得到領導的認可和賞識。於是,市場部對於產品的品牌推廣、促銷策劃等創新發展就比較謹慎,一直停留在過去的做法上沒有突破,無論銷售部和辦事處怎樣反饋問題,對於產品大量滯銷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

銷售部和辦事處也是各自爲政,爲了將積壓的產品儘快銷售出去,向顧客虛假承諾,並自作主張,折價出售,結果銷售量是回升了,但是利潤卻是大大縮水。

朋友見到幾個部門在“授權”後,卻陷入了一場混戰,大喫一驚,於是趕緊把下放的權力又收了回來,對部門加強了更多的控制。

這次經歷讓朋友感觸頗深,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訴我,權力只有緊緊地抓在自己的手中,纔是最安全、也是最高效的。

果真如此嗎?非也,問題還是在於他自己沒有弄清楚授權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又是爲了什麼而授權?以及又該如何運作授權?我們只有澄清了這樣三個問題,纔可以真正做到無爲而治,心安理得地做個甩手掌櫃。



一、授權的底層邏輯

有管理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授權,可以說,管理就是一門授權的藝術,它始於授權。但是,很多管理者對於授權存在誤區,錯把授權當作放權、分權、甚至棄權來操作,因而心存戒心。但是,一個管理者如果不懂得授權,那麼,他所做的一切也就算不上管理了,頂多就是瞎指揮。

案例中的朋友就是處在這樣的狀態中,他的所謂“授權”也只是一個姿態,他更多考慮的是如何以一個開明包容的形象讓下屬好儘快接納這個新領導。

所以,他的行爲只是一種假授權,是爲了迎合下屬的需求,爲自己換取眼前的平穩過渡。因此,他在看到自己的“授權”給整個團隊帶來混亂時,就馬上收回了權力。

既然領導的管理行爲始於授權,那麼我們就必須弄清楚授權到底是什麼東西?它的底層邏輯是什麼?只有這樣,我們的授權行爲纔不會誤入歧途。

管理學中有個著名的“史坦普定理”,它是由管理學家史坦普提出來,它告訴我們,真正高明的領導者,不僅是授權的高手,更是控權的高手,能夠有效避免因爲授權不當帶來下屬的亂權。

“史坦普定理”一針見血地道出了授權的真相,授權看似是把自己的權力分散出去,是在削權和放權,其實不然,授權的本質還是在於更好地控權,只是這種控權更具有伸縮性,充滿了水一般的智慧和柔性,收放自如,表現得外柔而內剛,更具有穿透的力道和持久的韌性。

因此,授權的底層邏輯就是控權,通過授權達成一種剛柔相濟、連綿不絕的控權力道。



案例中的朋友在授權過程中,所犯的致命錯誤就是失控,背離了授權的本質,這種失控可以從三個方面看出來:

第一,各自爲政。授權是分而不散, 它不是搞分權, 更不是搞各自爲政。案例中,領導授權後,沒有相應的控制制度跟上,造成市場部、銷售部和辦事處三個部門之間缺乏權力的牽制和監督,政出多門,各搞一套,勢必出現離心現象,陷入一場混戰。

第二,預見預判缺失。授權的可控性更多的是體現在對於權力風險的預測預判和防範上,案例中領導的授權僅僅是基於“穩定現狀”作出的行爲,卻沒有預判到“現狀變化”後該怎樣運作權力的問題,造成市場部抱殘守缺,在權力使用上不敢越雷池半步,而銷售部和辦事處爲了生存,又不得不越權降價銷售,給公司造成損失。

第三,朝令夕改。授權能否可控,還體現在領導能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面對任何狀況都能遊刃有餘。作爲領導者,在授權以後, 對於可能出現的離心現象可以及時調整,允許試錯,但是不會一有風吹草動,就趕緊收回手中的權力。案例中的朋友,在問題暴露以後,表現得力不從心,對下屬十分不信任,倉促收回了下放的權力。

以上三個方面是領導錯誤授權後常常遇到的現象,從本質上來說,只要有這些情況存在,就表明領導的授權已經偏離了初心,得趕緊拉回到正道上來。

接下來,我們就可以再深入一點,如果想通過授權來修煉自己的控權力道,那麼,就得正確認識權力,搞清楚領導者在授權過程中,具體應該分什麼權、留什麼權,而不在於是多分一點好,還是多留一點好。(未完待續)

本文是“善用授權”系列中的一篇,單篇文章只是闡述了其中一個觀點,需要聯繫上下文把握,才能融會貫通,不會斷章取義,更多內容參考前後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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