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我眼裏是。。。。。

幸福對我來說的定義就是,當我媽媽對我說那是個兒子,長大了不一定孝順你,你沒必要掏心掏肺,我可以很有底氣問我媽,媽,我現在幸福嗎?你看我過得好嗎?既然我過得好,過得幸福那就可以了,至於小孩長大孝不孝順那是以後的事兒,就算真不孝順我,可我餘生幸福,一切都值得,當跟旁人聊天時,別人問起我的婚姻感受如何。我可以說一句,還行,這句還行是我低調的結果,其實真的很好,人生或許不是十全十美,好運我不可能盡佔,但是細細品味自己的人生,平凡而踏實,平淡而浪漫,一切那麼剛剛好,足以!比起冰冷的物質,我更向往精神上的共鳴,物質只是我們活下去的必需品並非我所追求。

一個人的人品,對社會的認知,你們的三觀,這些是必要因素,有了這些因素再有愛,那麼樸實無華的人生一點都不缺少浪漫,只要你想,就可以既有茶米油鹽的煙火氣,又有詩與遠方的唯美。生活是很美,愛也很美,這種美撞上殘酷的現實,那兩個人可不就得靈魂共鳴,可不就得頻率接近或者一致。

快餐式經不起時間的推敲,因爲彼此只是一時新鮮,經不起殘酷現實的碰撞,激情會退去,新鮮會過期,你看所有的快餐只是方便,並不營養也不健康,所有好喫的又有營養的都是需要時間烹煮,都需要耐心烹飪。那愛情也是,生活也是。

獨處不一定孤獨,比起讓自己變成暴脾氣的怨婦,或者悲天憐憫的哭天喊地,還不如一人獨處,養養花,種種草,安靜寧和,除了別人眼中的單身,其他沒啥。但是如果能過浪漫的人生,因爲他你越來越好,那也沒必要非得搞特例獨行,非當和尚,我只是不想將就,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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