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娶自己

文:賈玉霞

再過兩天我就50歲了,雖年已半百,但經歷的多,往事歷歷在目,特別是這些天呆家沒事,整理一下思緒,明白了許多以前理不清的問題,自己娶自己的深刻含義。


剛剛畢業那會兒,我遇到了趙老師,她和我搭伴,兩人一個班,相處融洽愉快。趙老師長得白白淨淨,大大的眼睛,急性子,說話嘎嘎脆,幹活乾淨利落,直腸子,說話從不拐彎抹角,很值得交往。


我記得她那會兒四十多歲,多才多藝,寫寫畫畫都是她的強項,她的婚姻觀就是要經濟獨立,她常說她是自己娶自己的,她老公家弟兄三人,各娶各自媳婦,各打各饑荒,她們婚後自己還娶媳婦欠下的債。


當年,掙的錢少,他們在第二個孩子出生了還沒還清債,經常和人們借錢挪對,碰上個孩子頭疼腦熱的,或是家中有事,更着急得四處借錢。趙老師說以後給女兒找婆家,說什麼也不找窮的,跟着受不完的苦,絕對不找自己娶自己的。


我結婚前對自己娶自己這個說法理解不深刻,對饑荒沒有切身體會,認識不夠,覺得結婚了就是一家人,分那麼清有必要嗎,以至於趙老師每每講起她的苦難史,我當時雖然在認真聽,也很同情,但是沒有經歷過,沒有切身體驗,真不能感同身受。



直到我99年結婚,共要了3萬元,包括彩禮和三金,房子是老家的房子,老公明確表示自己攢了7000元,剩下的全是借的,結婚後要還的。當時沒想那麼多,反正別人有的,我爲什麼不能要,我也不比別人差啥啊,憑啥我少要點呢?


於是,婚後兩人日子過得緊緊巴巴,我才真正體會了自己娶自己的艱苦,我們每月開了資,一面還債,一面扎落家。老話說的好,沒骨頭難長肉,老公只剩一個寡母,70歲了,還得我們花錢養活,沒人貼補我們,可想而知,日子過得多麼艱難。


我過得每月工資不夠花,肉也喫不起,記得我媽媽知道我愛喫肉,每每燉了肉用飯盒給我捎下來,老公一般在單位喫住,週六日纔回來一趟,還得花路費。有年中秋節,老公回來過節,我家花得就剩5.5元,家裏什麼也沒買,也沒準備,老公每次講起這件事,分外動情,他清楚我跟着他可沒少喫苦。


那些年,我喫不捨得喫,穿不捨得穿,用不捨得用,硬着頭皮攢錢,就這樣,我們慢慢還清了娶我的饑荒,又攢錢買了平房,生了兒子,日子一天天好起來。我們每每有了矛盾,兩人吵架時,我想起自己娶自己這件事情,就委屈得不得了,老公卻不做聲。



真的,那個年代,自己娶自己的女人挺少的,尤其是有工作的女人更是鳳毛麟角,有哪個女人願意找個窮的,跟着他受苦受累呢,女人們都現實的很,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找個家庭差不多的,否則,決不將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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