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一)

文:賈玉霞

我爸爸媽媽今年金婚,他們已經共同度過了53個春秋。爸爸屬豬,今年77歲,媽媽屬龍,72歲,兩人相差5歲,據媽媽講,爸爸說親時隱瞞了兩歲,開始說比我媽大3歲,媽媽信以爲真,覺得大三歲可以接受。過門後,我爸爸的嫂子,我叫老媽,告訴媽媽爸爸實際歲數要大兩歲,媽媽沒放在心上,妯娌的話根本沒當回事。有年媽媽給逢九的爸爸買紅內衣,爸爸說他早就逢過了,孩子也有兩個了,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他們在1970年正月十一結婚,爸爸花了500元彩禮,當年時興要三大件和五身衣服。三大件是手錶,縫紉機和洋車,手錶和洋車奶奶沒應承,只承諾給買縫紉機。可是,奶奶縫紉機也沒買,和本村本家大毛叔借了兩天,就下茶和結婚那天,回門就還回去了。媽媽回完門回來一看,縫紉機不在了,就和爸爸吵架要,爸爸沒辦法,只好承諾以後一定買,這才做罷。




新娘子五身衣服,分別是一身秋衣,一身毛衣,一身條絨衣服,一身棉衣,一身毛畢嘰衣服。媽媽結婚買了身秋衣,買了兩雙翻毛鞋,是請姨姥爺從北京捎回來栗色和黑色兩種顏色,一雙是棉的,冬天穿的,一雙是春秋季穿的。又買了雙尼龍襪子,是舅姥爺請北京知青買的,5元錢一雙,可貴了。還扯了點格子布縫了個棉襖,買了條黑色褲子,根本沒有穿紅棉襖、紅棉褲,也沒有紅紗巾蓋頭,頭上也沒有戴鮮花。




媽媽把500元彩禮給了舅姥爺300元,他正快娶媳婦兒,需要錢,他和媽媽同年上下,一起耍大,又是媽媽唯一的舅舅。給了姨姥姥200元辦婚事,因爲媽媽小時候大多數時間住在姨姥姥家,姨姥姥沒有女兒,待媽媽可親了,就像親女兒一樣疼,那裏相當於媽媽的孃家。




爸爸媽媽結婚後住在老院子正窯,用一根木頭頂着屋頂,年久失修,眼看快塌呀,他們年輕不懂,膽子大,就那樣住着。奶奶住的臨街南房,街門外還有兩間窯房空着,堆放雜物,沒人居住,聽奶奶講,這兩間窯曾經堆過死人。



原來,我們賈家以前是大戶人家,家裏開着票號,已開到內蒙呼市,有一年外出到票號的人得了傷寒,回來傳染了不少人。後來,染病的人都被安排到街門外這兩間窯,每天只是把藥和三餐放門洞那兒,基本上和現在的隔離差不多。就是那次傷寒,使我們家青壯年死了很多人,因爲在外面跑外的人大多是家族的精英,從此,我們家有點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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