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請問這是法院嗎?
早上我正趕着去上班,走過路口時被一個女人攔住了。我擡頭看了看她,大約三十多歲,穿着一件白色羽絨服,圍着一條土黃色圍巾,滿臉憔悴的樣子,臉上乾巴巴的,沒有一點光澤。
我看了看她指的牌子,上面赫然四個大字:人民法庭!
我說這不是法院,是法庭,是法院開庭的地方。
她點點頭,又問:那辦理離婚手續是在法院,不是法庭對吧?
我好奇的打量了她一下,這都要過年了,怎麼會離婚呢?
我說:你是想找法院啊?
她堅定的點點頭:我找法院,起訴離婚。
我的同情心一下子氾濫了:這都要過年了,怎麼還想着離婚?
那女的突然淚流了:我實在過不下去了,趁着過年,家裏人都回來了,我一定要離婚。
我一下子有些謊,這在大街上,一個陌生人對着你哭,實在是不太好。
我忙說:那這兒是法庭,法院不在這兒,你再找找。
那女人止住了淚,說:謝謝大姐,我再去找找!
我點頭離開了,心裏不是滋味,很想跟她聊聊,可是時間不允許。
路上一直在想這女人經歷了什麼,讓她那麼堅定地起訴離婚,肯定是下定了決心,鼓起了莫大的勇氣。
祝她一切順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