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半肉不爲多,
一桶半水則嫌少。
何時這樣來配比?
想起此話心煩擾。
忽然又想起了一句話:“斤半肉,桶半水。”那是在物資貧乏的時代,喫肉叫做“打牙祭”。漢語裏所謂“祭”,有祭祀的意思,要麼是祭神,要麼是祭祖,古代很莊重的,很有儀式感,難得一次。而“牙祭 ”一說,似乎就有點調侃的味道了。說調侃,也並不恰當,因爲那時候喫一次肉的確很不容易。前幾年我寫過一篇小文章——《那年春節 排隊的肉》,常德晚報刋發過,說的就是這個現實。
“斤半肉,桶半水”也是如此,喫的人多,而肉又太少,怎麼辦?當然只有“肉不夠,水來湊”,大家都“聞”點氣味沾一點腥氣祭一下牙齒得了。唉,想想都心酸。當然,現在好了,不僅天天有肉喫,而且還“挑肥揀瘦”起來,甚至有人還“拿起筷子喫肉,放下筷子罵娘”了。
不過還得普及一下知識。如今的年輕人也許不知道“斤”的概念,所謂“斤”,就是現在說的500克,也就是半公斤“斤半肉”也就是750克而已。。而“桶”的概念則就比較模糊了,有我八九歲時候學挑水時的小桶,大約每桶二十到三十斤,也有大人挑水的大水桶,兩桶大約五十公斤。餘下的就須換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