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是艘船,要有錨,纔不風雨飄搖

文字 · 匡開草

PART 01

倘若在你面前,正好有一塊陳列在藝術中心的展板,它因爲體積過於龐大,擋住了你繼續向前的方向,讓你不得不駐足觀看。此時,你就會留意到這塊展板的標題寫着大大的《當代藝術展觀展指南》,指南里的內容從一到五依次排列,分出了五個觀展建議。

第一步是親臨展覽現場,爲自己挑選一件作品;第二步是慢看,不看作品信息,靜下心來,慢看5分鐘;第三步是問自己,對這部作品的反應是什麼?這部作品是否讓你有了不同的思考方式?打開心域之門,等待奇蹟發生;第四步是取名,給作品再取個名字,看看作品旁邊的信息,看你是否與藝術家心意相通。第五步也就是最後一步,一句話評論,寫下你的想法。

在目光瀏覽到“第二步,慢看”之時,你慶幸這部指南還好只是提了觀展建議,而非強制要求你按規定行事。不然在逛藝術展之時,你就不得不對選中的作品慢看5分鐘,那麼觀展於你而言,就再不是走馬觀花式的隨性享受,而是極致等待的殘忍酷刑了。

PART 02

在觀看藝術家作品之時,我有個明顯的感受,即單看藝術作品本身,我所聯想到的作品想表達的內涵與它近旁用文字書寫的作品信息,無法相通,即我與藝術家並未心意相通,我的內心在犯嘀咕,“這是什麼意思?”“怎麼我看不懂?”

當我不死心地想通過再次細品作品信息及作品本身之間存在的微妙聯繫之時,我還是似懂非懂,此時,我進入到了“第五步,評論”。我在腦海裏加載出了我的真實想法,“我不理解他(藝術家)的創作理念,我不認可這是它(藝術品)該有的定義”。在這整個過程當中,我悄然進入到了觀展指南的第四步及第五步,我已然自行發揮,放任自己的思緒天馬行空,書寫屬於我的非專業,純主觀的作品述評。

PART 03

於我而言,我觀展的直接目的正巧對應了指南中第三步所提及的,“這部作品是否讓你有了不同的思考方式?打開心域之門,等待奇蹟發生。”但以各種創作材料,各種藝術形式創造出來的藝術作品,在某種程度上就如同懸掛在我頭頂上的那一整片白熾燈,耀眼奪目,搖搖晃晃,使我眩暈,頭疼欲裂,讓我迷失在藝術展廳裏頭。而藝術品近旁的文字信息,就如同一個開關,收束了光線,關掉了那些外溢的光芒,讓我的目光得以聚集,讓我眼前的存在不再那麼虛無縹緲,難以捉摸。

可能就是這一次又一次對於“這部作品是否讓你有不同的思考方式?”這個問題的思索和實踐,藝術展覽成了我最好理解“意義”的所在地。

可以說,我對意義的理解,就如同我對藝術作品的理解。意義這東西吧,它其實很容易獲得,只要我想,它就有;只要我說,它也有;它可以說有就有,當然也可以說沒有就沒有。只要我有所定義,它就是我的意義。意義這東西吧,它又很容易失去,只要我遲疑了,不堅定了,無所謂了,它就如同空中樓閣,似有若無了。

但光是“有所定義”,還遠遠不夠。藝術家,是做成了一個藝術作品,隨之相伴的,由他所闡釋的作品信息就有名有分地在一旁佇立,大大方方。觀賞者,是看到了一個藝術作品,僅是賞和品,說丟棄也就丟棄了。這兩者之間,承載的意義分量孰輕孰重,誰掌握真正的話語權,自然是不言而喻。

要我說啊,意義還得是靠“做出來的”。意義就像一艘船,做就是讓意義有了那根不再風雨飄搖的錨。而有了這根錨,你也不再隨着風浪漂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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