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後悔日記,記錄“買錯東西的悔恨瞬間”

文字 · 匡開草

01

在房間的角落裏,我發現了一本《後悔日記》,裏頭記錄着我遇見的或聽過的後悔事蹟。其中,因爲買錯東西而產生的悔恨,在不間斷、不連續的記錄中,竟也單列成了一個專題。

在這個專題裏,有的東西是切切實實買錯的,且過了申請退換期的時限;有的東西是漸漸就不喜歡的,久而久之就變成了堆積的雜物,被閒置,被迫走向斷舍離的歸途;還有的東西,從“使用頻次”上看不出有多少使用價值,且從“浪費錢”這點看,着實可以稱得上是後悔萬分。但從當事人的描述中,我卻品出了一番慰藉和希望,這讓我重新考慮將這類記錄移出《後悔日記》。

02

在日記中,被記錄下的“可以不用,但不能沒有”的東西,包括但不限於:

“我買了一把吉他。雖然都落灰了,但我就覺得,我還是爲我向往的生活,出過一份力。

“讀書的時候,我很愛拍照,買了單反天天到處跑。畢業之後就再沒有時間了,相機就一直被我收在櫃子裏,每次想到,我就告訴自己,會拍的。冬天想,等春天不忙了就去拍盛開的花朵;春天想,等冬天不忙了就去拍皚皚的落雪。就這樣,一春又一冬,相機記錄着的,是我的希望。

“一年前,我買了個很喜歡的微單。但只用過寥寥數次,就再難有時間騰出空去拍拍照片,相機一直被我放在角落的包裏。我爸有時候會埋怨我浪費錢,買了東西從來不用。但對我來說,這樣就已經足夠了。每當深夜,我躺回牀上,總會瞥一眼我的包。我會想,沒關係,我還是有生活的,只是暫時放在了包裏。

“吉他落灰了也沒關係,膠捲過期了也沒關係。這些小物件就像是我的魂器,盛着我的衝動,我的熱愛和我未完成的人生。


03

或許,對於這類東西,並不能用“使用頻次的多少”來定義它們所存在的價值,“後悔”在這裏也並不存在。它們的存在,就只是擁有,買了就足夠了,擁有就是一種寄託。因爲喜歡,即使放着也很是滿足。

這都提醒着當初選擇購買它們的人,自己曾經有過的愛好與熱情。而現在,他們只是因爲生活而暫時放下了生活。只要他們想要重拾生活的美好,這些擱置的物件,還是屬於他們的;這些擱置的物件,還是承載着他們心靈上的自由。是它們,讓他們空虛的時刻,有了該有的去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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