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規則的前提是不喫虧?

我昨天在網上發了一段感想:“在規則與誠信還有缺失的社會上,事事講規則會喫虧。但是那些不講規則的人,因爲他們長期無視規則,養成了不講規則的習慣,最終會因爲自己破壞了規則的護欄,而陷入自己製造的失信與混亂的人際關係沼澤”。

接下去收到有人給我點贊併發出的評論:

“好像只講規則和一點不講規則都喫虧,兩者混合,日子順風順水”。然後是一個心滿意足的表情包。

記得自己曾參加大學自考“形式邏輯”科目考試,考分還是可以,所以看了後便順着她的意思回覆如下:

“嗯,想講的時候就講,不想講的時候就不要講,總之是不能讓自己喫虧”。

回覆之後我在想,像上面那位牛人認爲的那樣,既覺得講規則比不講規則來得好,但又認爲規則可以講,但不能讓自己因爲講規則而喫虧,可以視自己喫虧與否,對是否講規則進行變通和取捨。這樣一來,規則還叫規則嗎?還起什麼作用?看來她沒有看明白我開始那段文字的意思,屬牛的概率比較高。

還有一位高人在私下發問:“想表達什麼?”此人也有點不食人間煙火,至少不是弱者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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