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搶走孩子的壓歲錢,法院判了

據說,“壓歲錢給我,幫你保管者”,是過年時父母們最常見的套路之一。

估計,家住江蘇徐州邳州市的13歲龍鳳胎,就是這麼被父親把壓歲錢忽悠走的。

被收走壓歲錢,估計孩子們心裏多少有點情緒,但因此告上法院的,還真不多見。

這倆孩子就起訴到法院了,還真贏了,法院判父親15日內返還子女的壓歲錢16800元。

壓歲錢該給誰,這其實是一筆糊塗賬。

世俗意義上,這是屬於人情往來,父母“往”了,孩子這才能“來”。

法律意義上,這屬於贈與,是親戚朋友贈送給孩子的,是屬於孩子的財產。而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監護人有保管的權利,卻沒有隨意處分的權利,可根據孩子的需要,本着有利於孩子的角度使用,但不能擅自轉贈他人。

所以啊,發現沒,父母沒收孩子壓歲錢的時候,都是說“我幫你保管着。”“留着給你交學費。”“給你買新衣服。”等等。

徐州這位爸爸,爲什麼被剝奪了保管孩子壓歲錢的權利呢?很簡單,因爲他不是孩子的監護人。

孩子的父母離婚後,這對龍鳳胎跟着母親生活,這種情況下,父親還要去收走孩子的壓歲錢,法官不相信他僅僅是保管而不是侵佔。 

當然,過年能收到紅包的,可能除了未成年人還有戀愛中的女孩,法律上是否屬於贈與,請參考律師的建議。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