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有趣

最近在简书上认识了一个小屁孩,感受了一把年轻人充满活力的光辉照耀。被人误会成她的同龄人,也是有趣的体验,我想大概我还保有童心。

想不到是小屁孩的文笔还算老练,原来也是一个写过完本小说的人了。

对情绪的抓取还不错,脑子也比较活络。

我摸着下巴想了想。

我也想写了。

那就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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