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終其一生,總得爲自己活一回吧。
這大概就是我,踏入不惑之年,重新誕生的內心信念。
那麼,問題來了,怎樣算是“爲自己活一回”呢?
我理解的“爲自己活一回”,先說說“喫喝玩樂”。
這個“喫喝玩樂”並不以物質的喫喝玩樂爲目標。
當然,民以食爲天,基本的喫喝,日常所需啊。
至於“玩”與“樂”,玩什麼?樂什麼?
首要前提是,“玩”與“樂”一定要能夠豐富自己內心精神世界的。
所以,即使“玩”,也先要了解自己,傾聽和讀懂內心渴望。縱而使“玩”能夠爲自己的生命產生無可限量的喜悅和快樂。
比如說,閱讀這件事也是一種“玩”,因爲不能創收經濟效益的活動,大致會被人稱爲不務正事的“玩”。
然而,閱讀這樣的“玩”有什麼價值?存什麼意義?
有人喜歡閱讀,閱讀時就產生快樂。
有人只要閱讀,哪怕煩躁的心情,也會被整理捋順。
閱讀適合所有的人,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願意來閱讀。
所以啊,閱讀也不是一件可以強求得來的事。
再所以啊,有人不覺得閱讀是件好玩的樂事。正所謂“青菜蘿蔔,各有所愛”。
如果不認爲閱讀好玩,沒事。繼續尋找下一個好玩的事。可是,“玩”與“樂”一定要爲你生命的精神富足而服務。
精神上的滿足,就在爲自己活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