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二婚女人,我送她一套房子就結婚,不送就分手,我該怎麼辦?

我74年生,離異多年,定居上海,2021年9月在某社交網站認識江西一公辦中學女老師,76年生,其剛離異不到半年,因疫情緣故雙方異地交往一年一直難以見面。


她是我很喜歡的類型,形象氣質不錯,照片和視頻裏看起來也比實際年齡年輕5歲左右。不過因爲她初婚和生育都比較早,去年女兒也已結婚懷孕,今年2023年她47週歲就可以當外婆了。她看起來年輕像40出頭,而我也看起來更年輕,幾乎都說我看上去不到40歲。我的身體也很健康,不抽菸不喝酒不打麻將不玩牌,沒有什麼社交活動,典型的居家男人。

2022年由於疫情嚴重和其他某些原因,我們一直沒有見面,所以一直沒有明確彼此的關係。一開始她給我寄過兩箱橙子,後面就什麼都沒有了,而我這一年中每逢重要的節日和生日幾乎都在給她發紅包和買禮物。

就這樣不溫不火地交往到了2022年8月初,她向本人提出如果兩人要走在一起,她要求我購買她當地一套房作爲保障(當地住房均價1萬)。但當時我拒絕了,因爲這觸犯到了我的價值觀底線,我不希望自己的情感和婚姻被任何東西所綁架。


我們都是離異人士,並且都40多歲快50歲了。我不需要她爲我生孩子,也不需要她怎麼做家務,我自己就是家務全能型,更不需要她幫我照顧父母,我僅僅要找的就是一個未來可以相伴到老、相互照顧的好女人。

她自己已經有一套住房100多平方,並且工作穩定,教師工資不算低的。她總說自己經濟獨立、思想獨立,我就不知道她爲什麼還需要房子作爲哪方面的保障?她不希望我住在她家,她說女兒即便結婚了但以後有時候也會住在家裏。

後來我退了一步來與她協商,如果我可以送她當地一套房子,那她可以給我帶來什麼?她的回答是什麼都帶來不了。我一聽心裏就實在無語了。

2022年9月份的教師節,我還送了她一個360元的聖羅蘭口紅作爲愛的禮物。好不容易等到10月份國慶節,我去江西看望她,第一天晚上一起喫過一頓飯,看過一場電影,感覺聊得還是不錯,但始終感覺不到交往一年下來原本應有的親密關係和心靈相通的感覺。


原定第二天下午她來找我繼續相處,但到了下午女方突然在微信上給我發了一番話,說我們是網上認識,她父母和全家人都覺得我不靠譜,另外我之前8月份拒絕了給她買房的要求,她覺得沒有保障,所以不來我這了,希望雙方分手。她的要求我覺得確實很無理,但說實話,我也有點喜歡她,我該怎麼辦?

以上是網友自述。古風建議:她想要房子,你不想給,覺得二婚不想摻雜太多物質上的東西,其實恰恰就是這套房子,才導致了她和你分手,你問問你自己的心,願不願意這樣付出,如果你真心喜歡她,離不開她,那就付出,她自己有是她的事,你送給她了她會安心,如果你覺得感情沒有達到這個程度,那就分手吧。具體有幾點你需要考慮清楚:

1、網戀不靠譜的,你喜歡上的對方,往往是自己腦袋裏的想象,並不是真實的她。

2、從她的表現來看,她對你並不上心,連基本的朋友之間的相處禮儀她都沒做到。

3、她個人條件好,固然不假。但經濟條件跟人品並不是正比,不要因爲心裏的那點不捨,將自己苦苦經營的後半生毀掉。

4、客觀來講,你的經濟條件要比她好很多很多。所以,她誤判你很有錢,想先撈一套房再說。這對於你風險是極高的,一來你們靠網戀搭建起的關係實則脆弱不堪,二來做任何事先想最壞的打算是什麼,你給她買了房,結婚後一年離婚,她得到一套房,你呢?

任何一段關係都是相對的等價交換,有些關係是用感情和感情交換,有些關係是用金錢和感情交換。關係在的時候,大多是因爲雙方的交換在平衡的框架內,一旦超出這個框架,就會有人失衡,那關係就斷裂了。

這個年齡了,大家都比較理性,不太可能完全被情感驅使,雙方經濟條件都不差,她還要提送房的條件,總感覺不太好,這種情況下,大多數男人都接受不了,你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買套房作爲你們的愛巢,但產權應該在你手裏,不知她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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