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來(1)

看了我的小姑的好意,竟成了導致我離婚的導火索至於嗎?還真至於了兩篇簡文,不少簡友們,都理解我當年精神的苦痛,覺得我選擇離開是對的,不必自責和後悔。

可是,我確確實實是有後悔的。

但絕不是爲自己,而是爲孩子。雖然他至今單身,我們也無可能複合,因爲女兒,已經回不到過去了。

如今的自省,是一遍遍的問自己,與孩子的前程相比,當初委屈一下,主動求和,有啥呢?

畢竟,只要捧着他、順着他,滿足他的虛榮心,也沒有什麼很大的惡果呀。

我只是不開心,但是他不會打我,罵我,他會幹家務,燒一手好菜,我若能轉移注意力,視他無物,放過了他,便放過了自己。更重要的是,隨着女兒長大,我們母女,就有了更多的理解,彼此傾訴,互爲依靠,或許,我們倆的情商、交流溝通能力會極大提高。而不是因爲我的逃避,女兒成了替代,重複以往我和他的相處模式,這是我最最後悔的根源所在。

和一個心胸狹隘的人離婚,需慎之又慎。因爲他們會報復,那些因不能接受婚變而導致的惡性事件告訴我們,當你眼瞎了,嫁錯了,在評估了對方就是那樣的人後,以自己的犧牲換孩子的幸福,是正確的選擇。

站在他的角度,自己儀表堂堂,風度翩翩,有不錯的工作,有技術,有手藝,家境很好,憑啥被我甩了?他這麼要面子的人,怎麼能接受呢?於是,普普通通,只是因性格不合的分手,最後變成財產之爭、孩子之爭,歷經三次訴訟,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敗訴,全部轉化爲對我的刻骨仇恨,以及對女兒的控制。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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