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格:羅老師說

三件不要做的事:

1. 控制自己內心的張三,人心隱藏着整個世界的敗壞,你無法避免心動,但千萬不要行動。

2. 不要有知識的優越感,追逐知識只是讓我們承認自己的無知。

3. 學習法律不是鑽法律的漏洞,而是真正認定法治的信念。

三件堅持做的事:

1. 堅持閱讀經典,與人類偉大的靈魂對話,走出我們固有的平庸與傲慢。

2. 思想與行動並存,我思並不代表我在,我動方能印證我存,在每個個案中堅守法治的精神。

3. 從愛抽象的理念轉向對具體的人的愛,我們無法做偉大的人,但我們可以心懷偉大的愛,做細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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