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到現在我才後悔……

今天聽到伯母打電話給我媽媽,說:“奶奶走丟了,派出所的人打電話找到堂姐,堂姐給出了奶奶具體的住址,才把奶奶送回了家。”

我的奶奶今年八十多了,在爺爺去世後兩年,認識了徐爺爺,並且和徐爺爺登記結婚了。那是十六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爸爸媽媽伯父伯母極力反對之下,我卻是偷偷支持奶奶的決定。認爲奶奶和徐爺爺登記結婚了就是真愛。因爲有句話說得好:“滿堂的兒女不如半路的夫妻。”

可是事情過去了十幾年之後,我才發現自己當初的想法和做法是多麼的幼稚。就因爲奶奶和徐爺爺登記了,所以奶奶幾乎沒有了所有的收入。在爺爺去世以後,奶奶好享受國家給予的一部分贍養基金。這收入在登記以後,自然就沒有了。

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奶奶和徐爺爺結婚以後,輾轉反側最後還是到了徐爺爺老家定居,在我們這裏的一個鄉鎮。雖然不是很遠,但是我們去看她不是很方便。在奶奶還沒有年老的那幾年,她還能坐車來看看她的兒子女兒們。可是現在她的年齡越來越大,已經不能坐車來縣城了。而我爸爸和伯父他們一年也很少去上幾次,做爲孫女的我們更不用說了。

媽媽和伯母她們商量,說這次奶奶走丟,很可能是徐爺爺故意把她扔出來的。因爲奶奶年齡越來越大, 不能在家裏做家務不說,年齡大了會生病,花銷就會越來越大。爲了節省這筆開支,很有可能把奶奶扔出來。

而我的奶奶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我們無從得知。如果我的奶奶也在縣城生活,我們就會更好的照顧她,可是現在我們家家都有自己的一堆事情,想要去看她,還要特地抽出時間。

忽然之間我好後悔,如果當時不是我在支持奶奶,也許奶奶不會有勇氣邁出這一步。也許我們還能經常相見,還能經常在一起。可是現在事已至此,好像一切都晚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