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生命冊》吸引到了我

很久很久沒有讀過小說了,上一次讀小說,已經記不得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理由似乎是,人到晚年,虛構的東西已然不能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再說現在的小說多是閉門造車,胡編亂造,沒有生活,沒有閱歷,更沒有深度。

最近一反常態,正讀着的散文,和人文傳記突然失去了興趣,在微信讀書上隨手閱覽,竟被一部小說深深吸引住了。

這部小說的名字叫《生命體》,是作家李佩甫的長篇代表作“平原三部曲”之一。這是一部自省書,也是一個人50年的心靈史,追溯了上世紀60年以來,城市和鄉村時代變遷的軌跡,根深蒂固的舊觀念,與新理念的碰撞撕扯。

顯然,這部小說是有深度的,所以纔會有吸引力,令人慾罷不能。

另一個被吸引住的原因就是語言的生動,作者深諳此道,一個簡潔的開頭就可以抓住讀者的心。

比如本書的開頭是這樣的:

我是一粒種子。
我把自己移栽進了城市。

接着又說:

我還告訴你,我是一個有背景的人。我有許多老師,家鄉的每一棵草都是我的老師……早在十二歲之前,我已讀完了三千張臉,喫過了田野裏生長的各種植物,見識過了各樣的生死。此後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過程了。過程是不可超越的。

我顯然被這樣的敘述方式吸引到了,聽書已不能滿足自己的心靈需求,於是一改長期以來養成的閱讀方式,停下手中的活兒,改聽爲讀,似乎只有與書中的文字有如此這般的肌膚之親,才能獲得閱讀的暢汗淋漓。

上個世紀60年代以來的這段歲月,顯然是我熟悉的。從農村到城市,更沒有違和感。在這個時間空間裏,發生的的人和事,已經成爲我生活閱歷中的一部分。這也是我之所以被這部小說吸引的一個重要原因。

共情的力量,來自熟悉與經歷。

比如下午讀到的,因爲年輕時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而堅持上~f三、四十年的老人,就有我身邊熟人親戚的影子。


所以,讀這部小說,或喜或悲,或感慨萬端,都是一種會心的反應。

這部小說的主題是時代與人。

不得不說,在從傳統鄉土到現代都市的巨大跨越中,作者李佩甫深切關注着的,是那些“揹負土地行走”的人們。

所以,在字裏行間中,可以讀到作者的一種悲憫情懷,又可從中洞見社會意識的深層結構。

最喜歡這部小說的語言特點,生動深邃,還帶着幾分冷幽與俏皮,有一種力透紙背的感覺。正因如此,書中主要人物的描寫,才那麼鮮活真實,栩栩如生。

這部書,曾獲得第九屆茅盾文學獎,真可謂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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