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欢喜》读后感

《欢喜》是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酷爱读书的秋水,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以及异性的好奇,有着青春期少年的乖张和叛逆,在80年代末的高中校园里,他和同学们一起议武侠、论诗歌、谈理想。那个时候没名没利,却有人生真正的欢喜。(此段文字来源于百度)

冯唐自己很喜欢这本小说,甚至有点骄傲,他说现在的他绝对写不出来了,虽然那时候文笔稚嫩,但是真实。我读了之后,感觉这本书的文笔确实稚嫩。虽然以十七岁的年龄来说,这样的文笔已经很成熟了,但是就像看起来再成熟的少年,在中年人眼里,也还是带着青涩。

小说写得有点啰嗦、拖沓,经常有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各种引用,以及主人公的心理描写。

环境描写和引用带着一点点炫耀的意思:我文笔好吧,我用词巧妙吧,我看的书多吧……

心理描写是特别想说明:我怎么看这件事,我的感觉是什么,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这么想……就是那种特别希望被大家看到,并且是看到“他”希望被看到的那部分——那是“他”认为自己与众不同的部分,也是“他”的骄傲。

典型的青春期风格啊。

我一直觉得,冯唐有两大毛病,一是好卖弄自己的学识(当然也确实有的可卖),二是好为人师。从这本书可以看出,冯唐好卖弄学识的特点在他十七岁时就已经初露端倪了,只是十七岁的时候毕竟年轻,他好为人师的习惯还没有养成。

冯唐是和我一个年代的人,这本书起笔于1987年左右,结笔于1989年左右,所以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有些熟悉感,是曾经同在那个年代的熟悉感——学校的环境,同学之间相处的感觉,说话的语气,生活方式,少男少女的心思……以及那个年代的文字风格。

这是一篇故事性并不强的小说,反而有点中学生日记的感觉,写校园生活,写少男少女朦朦胧胧的感情,是知道了很多理论但还没什么经历的阶段。冯唐说“尽管装得厉害,但是百分百真实,特别是那种装的样子。”这本书之所以起名叫《欢喜》,是因为“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这本书对于作者冯唐来说,是他十七岁感情的记忆,以及十七岁文笔的印证,对他应该有特殊意义。对于读者来说,有一点共鸣吧,却也没有太特别的感觉。像一道吃着还行的菜,也就是还行,以后路过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也许会再来吃一次,但不会为了这道菜专门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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