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7元錢

          18.77 元 錢

            顧        冰

        1979年2月初,父親收到一封信。信封上的寄出地址,是我弟弟的部隊,但沒有署名。

        父親拆開信封,奇怪!裏面沒有信紙,只有18.77元錢。這18.77元錢,面額分別是:二張伍元,五張壹元,四張伍角,十二張壹角,六個伍分硬幣,八個貳分硬幣,十一個壹分硬幣。

        父親頓時朦了,這是咋回事呢?父親隨即去信詢問。幾天後,連隊黨支部來信,說我弟弟光榮赴滇參加自衛反擊戰了。上次的信,是我弟弟離開軍營時,將身上所有的錢,掏給了一個戰友。此後,這個戰友又將錢寄給了我父親。

        我父親1977年退休,按照上海政策,可以有一個子女頂替,但因弟弟剛入伍一年,父親只得又續聘上班。不久前,弟弟決定退伍,去上海頂替,怎麼突然去參戰了呢?

        信封裏,還有一張信紙,父親來不及細想,捧起看罷,不禁淚流縱橫。

        信上說:

顧伯伯,班長爲了能爭取上戰場,寫了血書:願做南疆魂,不做浦江人。此去,他做好了犧牲的準備。臨行前,他將身上全部的錢,18.77元交給我,他萬一回不來,讓我用這錢,買一瓶常州出產的蘭陵白酒,放在他墳上。如果班長真長眠於疆場,我一定會爲他買酒的,但不能用他的錢,而應用我的錢。現在,我也被批准,即將登程,奔赴前線,所以,將班長留下的錢,寄給您。

        一一謹以此文紀念那場我弟弟參加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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