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权利”

华盛顿曾经说过,“我们越来越明白,对人类文明威胁最大、破坏最惨烈的,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其次才是自然灾害和人类的无知。”

“权力”是公民把自己的“权利”让度出来,给一个公共部门去行使,这样公共部门便获得了“权力”。所以,在现代政治语境下,,无论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都会承认“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

“权力”一旦产生,为了公共事务,它必须足够强大,否则它将无法保护“权利”。对内,一方面它要促进经济发展,它要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它要发现并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对外,一方面它要发展对外友好关系,从而促进正常交往和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要抵御入侵,保卫本国人民及其利益。

因为权力的本来目的,权力需要强大。但权力强大之后,在更有能力发展公民福祉和保护公民的同时,就有可能侵害公民的权利。如果没有程序没有一套机制来保证“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权力就可能无限扩大,便会异化,它会产生自己的利益,它会逐渐强大,强大到侵害公民的“权利”。

如果任其发展,“权力”就会走向“权力”诞生的的岔路上去,甚至是邪路上去,走到“权利”的对面,吞噬公民权利,成为权利、甚至公民的戕害者。

所以,在将权力生产出来、不断运行的过程中,公民应当对权力的扩大保持足够的警惕,权力的每一次扩大,都必须保证权力能够在权利的控制范围之内,以便随时将权力关进权利的笼子里。否则,权利将被限制甚至侵害,权力将无限扩大,权利将无从谈起。那时候,将是权利的噩梦

“权力”不受制约,则损害“权利”。想制约“权力”,必须保证“权利”。

这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如何制约权力,如何保证权利,这个往往很难自动实现,这需要抗争、斗争与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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