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短篇集 一五七 某乙

蒲松齡 原著

        縣西某乙,本是樑上君子。他妻子很是因此害怕,屢次勸他停止;某乙於是翻然自改。

        過了二三年,某乙貧窮不能自忍,考慮想再一次重操舊業而後歇手,便託詞前去貿易,找到善卜人,來決判去向。卜人道:“東南方吉,利於小人,不利君子。”卜兆暗與某乙心下對合,暗喜。於是南行,去到蘇州府、松江縣間,每日遊走村郭,達數月。

        一日某乙偶入一寺院,見牆角堆擺石子二三枚,心知其中怪異,也用一石子投放那裏,直去佛龕後臥躺。日色已晚時,聽寺中有人聚集講話,似有十餘人。忽有一人去數石子,驚訝石子多了,因而共同搜尋,在佛龕後搜得某乙,詢問他:“投石子的是你嗎?”某乙承認。詢問他鄉里居處、姓名,某乙謊言對答。衆賊人便給他兵器,領着與他們同去。到一巨宅,賊人拿出軟梯,爭着逾牆進去。因某乙遠來,路徑不熟,支使他埋伏牆外,只管傳遞貨物、守候袋子。不久,牆內擲下一包裹;又一會,拴送一箱子下來。某乙舉箱知道其中有物,便開箱,用手揣取,都是重物,悉數納裝一袋內,背起疾走,竟自取道歸家。

        由此某乙家建造樓閣、購買良田,爲兒子納取功名。縣府掛匾在他家門上稱他“善士”。後來大案事發,羣寇悉數被獲;惟某乙無存名籍,不可查問,得以倖免。事息已久,某乙醉後時常自述此事。

        曹州有某大寇,盜得重財歸家,坦然安寢。有二三個小盜,逾牆進來,捉住他,索要錢財。大賊不給;小盜們燒灼鞭打併施,大賊罄盡所有,小盜才走。大賊向人講:“我不知炮烙之苦竟至如此!”於是深恨盜賊,投名官府充當捕快,捕抓縣內寇賊幾乎淨盡。抓獲前日幾個小寇,也用他們所施之刑施加在他們身上。

                          20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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