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

文/姚凯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写的,年前读完,让我感受颇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不关爱小动物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趁父母不在玩弄了小妖精,小妖精用魔法把它变成了一个小人。他没有得到帮助,便骑在了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随着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们飞向各种地方,尼尔斯增长了许多知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他在各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终,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一路上,尼尔斯参加了库拉山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去到了罗纳比河的河岸、参观了美丽的大观园、去了乌普萨拉、斯德哥尔摩、韦姆兰和达尔斯兰、韦门赫格等地方,领略了他们祖国的美丽风光。

让我印象最深的情节是:尼尔斯掉进了一个熊洞里,一开始被小熊玩弄,后来被公熊发现,要他把钢铁厂烧了。尼尔斯面对公熊的威胁,反而机智勇敢地救了公熊,也救了自己。

还有许多死里逃生的情节,写得生动有趣,妙趣横生。有一次,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捉住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奋不顾身与狐狸打斗,将那只大雁救了出来。在鹤之舞表演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偷偷溜向大雁门所在的小丘,咬住了一只大雁的喉咙。被尼尔斯发现后,斯密尔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是:爱护小动物,懂得帮助他人,要热爱学习,专心致志的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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