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文/姚凱文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寫的,年前讀完,讓我感受頗深。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講的是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不關愛小動物的頑皮小男孩尼爾斯,趁父母不在玩弄了小妖精,小妖精用魔法把它變成了一個小人。他沒有得到幫助,便騎在了他家的大白鵝背上,跟隨着大雁開始了長途旅行。在這次旅行中,他們飛向各種地方,尼爾斯增長了許多知識,結識了很多朋友,也遇到了許多困難,他在各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鍊。最終,尼爾斯回到了家中,恢復原形,變成了一個好孩子。

一路上,尼爾斯參加了庫拉山的鶴之舞表演大會、去到了羅納比河的河岸、參觀了美麗的大觀園、去了烏普薩拉、斯德哥爾摩、韋姆蘭和達爾斯蘭、韋門赫格等地方,領略了他們祖國的美麗風光。

讓我印象最深的情節是:尼爾斯掉進了一個熊洞裏,一開始被小熊玩弄,後來被公熊發現,要他把鋼鐵廠燒了。尼爾斯面對公熊的威脅,反而機智勇敢地救了公熊,也救了自己。

還有許多死裏逃生的情節,寫得生動有趣,妙趣橫生。有一次,一隻叫斯密爾的狐狸,捉住了一隻大雁,尼爾斯奮不顧身與狐狸打鬥,將那隻大雁救了出來。在鶴之舞表演大會上,狐狸斯密爾偷偷溜向大雁門所在的小丘,咬住了一隻大雁的喉嚨。被尼爾斯發現後,斯密爾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這本書告訴我們的道理是:愛護小動物,懂得幫助他人,要熱愛學習,專心致志的學習,做一個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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