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去圖書館

今天結束兼職,不必早起,一直睡到無聊才從軍綠色的睡袋裏鑽出來,看着牆上清新的綠窗(幕布),逼真得好像有樹葉和月季的味道。六米長的星星燈掛在窗上,照亮了沒有陽光的森林。我洗了頭洗了澡,颳了鬍子眉毛,換下一身髒衣服,穿上一身綠,帶上書和iPad,騎自行車去圖書館。享受路上的風與陽光,路過高樓與河流,各色的人與大樹。“撲騰”一隻黑色的小鳥落在路邊,它的羽毛光滑柔順,閃閃發光。我的腳步沒有停留,踏着青綠色的自行車,穿着橄欖綠的衝鋒衣內膽和灰綠的工裝褲,襪子和單肩包都是藍綠色。一切如此和諧,好像剛從森林裏出來。騎到一片草坪,啃着一塊紅糖餅丟進綠色垃圾桶,走進圖書館,連自習室的隔板都是淡綠色,聽着《the winner is》(出自我最愛的電影《陽光小美女》)任憑靈魂在大草原上游蕩,the winner is yourself.

一直覺得圖書館是希望的象徵,因爲這裏放得下安靜的書桌,容得下渴望知識與智慧的靈魂。騎車去圖書館,對我來說是一場重新洗禮靈魂的神聖儀式。這個過程總讓我想起《返老還童》中本傑明留給女兒的遺書:

我希望 你能活出最精彩的自己

我希望 你能見識到令你驚奇的事物

我希望 你能體驗從未有過的情感

我希望 你能遇見一些想法不同的人

我希望 你爲你自己的人生感到驕傲

如果你發現自己還沒有做到

我希望 你有勇氣

重頭再來


我翻着一部《攝影筆記》,書上說

攝影真正難的就是:“到達並發現某個場景。”這需要你有能力到達,也需要你有閱歷去發現。

我想起第一份按快門按到手抽筋的攝影師工作,想起學生時代的午後翻開攝影雜誌看到那些照片時的欣喜,想起小時候用眼睛當快門拍照……或許只有千帆過盡後才能靜下心來去發現,去到達,某個永恆的瞬間。

其實攝影和繪畫、文字、音樂一樣,都是一個載體,一個將創作者的思想或意圖傳達給讀者(觀衆、聽衆)的載體。簡單地說就是,此時此刻我看到了某個場景,我心生感觸,然後將其拍攝下來。等你看到我拍攝的這張照片時,你也會有我當時的感觸。

人們都需要一個載體去表達,去創造,以流動心中的能量。如果無法流動起來,於人於己,都將是一場災難。心裏裝的東西出去了才能流進來新的,此刻我腦袋空空,源源不斷。

日落西山的金光披在我身上,小憩的人兒慢慢甦醒,陸續散場。我照舊是騎着一輛青綠色的自行車,不知是不是同一輛。只是這一輛在藍色的車海里如此顯眼,顯得格格不入。它被我騎走了,我們如此和諧,穿梭在金光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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