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考筆記(3)--標準化與知識產權

前言

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最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也被統稱爲工業產權。

一、著作權

1.1、著作權

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在我國,著作權即指版權。

我國採取自動取得原則,當作品創作完成後,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條件,著作權即產生。著作權人可以申請我國著作權管理部門對作品著作權進行登記,但登記不是著作權產生的法定條件。作品登記過程僅對作品的權屬信息做形式審查,一般對著作權的歸屬只能起到初步證明的作用

 

1.2、軟件著作權

著作權採用“自動保護”原則,即軟件著作權是自動獲得的,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不論是整體還是局部,只要具備了軟件的屬性即產生軟件著作權,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登記或註冊手續,也無須加註著作權標記。

且不論是否已經發表都依法享有軟件著作權。我國實施計算機軟件登記制度是爲了促進我國軟件產業發展,鼓勵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並對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的辦法,而不是強制軟件登記。

軟件著作權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的登記。

軟件著作權登記只是證明登記主體享有軟件著作權以及訂立許可合同、轉讓合同的重要書面證據,並不是軟件著作權產生的依據。未經登記的軟件著作權或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仍受法律保護

 

1.3、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自然人的終生及其去世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去世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軟件上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去世的自然人去世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到法律保護。

 

二、專利權

2.1、專利權

是指國家根據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申請,以向社會公開發明創造的內容,以及發明創造對社會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益爲前提,根據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內授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一種排他性權利。
專利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因此也具有知識產權的特徵,即時間性、地域性、無體性、專有性。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所擁有的專有權只在法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該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專有權,原來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成爲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的社會公共財富。地域性,是專利權指一般只在授予其權利的國家範圍內有效,在其他國家原則上不獲得承認和保護。無體性,又稱非物質性,是指專利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質形態,在客觀上無法被人們實際佔有。專有性,是指除專利法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專有性也稱“獨佔性”或“壟斷性”。

三、商標權

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爲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誌的權利。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包括通過使用取得商標權和通過註冊取得商標權兩種方式。通過註冊獲得商標權又稱爲註冊商標專用權。在我國,商標註冊是取得商標權的基本途徑。《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有哪些組合元素,它是由圖形、文字、數字、字母、顏色組成,或者以上元素隨意組合的標誌,大家要注意的是,商標權保護是基於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商。我國的商標法是以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進行的。按規定,經有關機關覈准的商標,其註冊人享有其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商標分爲不同的種類。
(1)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在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標。使用於商品上,是指將商標貼附在商品上或者商品的包裝、容器、交易文書等紙上,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商品展銷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也屬於商標使用。
服務商標是經營者爲將自己提供的服務於他人的服務相區分而使用的商標,服務商標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使用於服務,如使用於服務介紹手冊、服務場所的照片、工作人員服飾等與服務有聯繫的文件資料上;將商標使用在廣告中。
(2)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集體商標的作用是向用戶表明使用該商標的企業具有共同的特點。一個使用着集體商標的企業,有權同時使用自己獨佔的其他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證明商標的意義在於向消費者表明其產品符合規定的條件或標準。
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是地理標誌,可以將其註冊爲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
(3)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
聯合商標,是指某一個商標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註冊幾個近似的商標,或在同一類別的不同商品上註冊幾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這些相互近似的商標稱爲聯合商標。這些商標中首先註冊的或者主要使用的爲主商標,其餘的則爲聯合商標。
防禦商標,是指同一民事主體在不同類別的若干商品上註冊的相同的商標。先註冊的是主商標,其他商標是防禦商標。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因此,主商標轉讓時,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應一併轉讓,以免造成消費者混淆。
(4)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是指經商標管理機構依法覈准註冊的商標。商標的註冊需具備法定條件和經法定程序。在商標註冊制度的國家內,商標一經註冊便獲得使用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禁止權。
未註冊商標,是指未獲得國家主管機關的註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註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但是可以使用,並可享有使用所產生的影響和信譽,受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5)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境內爲相關公衆所熟知的商標。《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中指出:相關公衆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馳名商標與一般商標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商標只能在同類商品或服務上獲得保護,而註冊的馳名商標不僅可以獲得同類保護,還可以獲得跨類保護。
商標權必須進行註冊,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但不等於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爲放任自流。《商標法》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爲進行了規定,如果違法規定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四、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對比

區別 著作權 專利權
保護對象 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和計算機軟件 專利法保護的是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保護條件 著作權並不要求保護的作品是首創的,而只要求它是獨創的 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權只授予先申請人
保護期限 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 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產生方式 著作權完全是由自動產生的,不用經過任何登記和審查程序 由國家授予的
權利內容 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種 專利只有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內容

五、常見知識產權問題

1、委託軟件開發

委託開發軟件著作權關係的建立,通常由委託方與受委託方訂立合同而成立。委託開發軟件關係中,委託方的責任主要是提供資金、設備等物質條件,並不直接參與開發軟件等創作開發活動。

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件,其著作權歸屬由委託者與受委託者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如無書面協議或者協議中未作明確約定,其著作權屬於受委託者,也就是實際創作者。

 

2、物權和著作權

攝影師創作一件攝影作品,將原件出售後給其他人,只是將攝影作品等原件物權進行了轉讓,但是作品等著作權仍然是屬於攝影師等。著作權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質載體的存在爲前提,而是依據法定的保護期。

享有作品原件人可以享受作品的所有權及其展覽權。

 

3、跨區域著作權

我國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後50年,而德國《版權法》對一般著作權保護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後70年。那麼德國的作品在我國只能按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後50年的期限進行保護。

 

4、軟件著作權保護範圍

著作權法只保護作品等表達,不保護作品等思想、原理、概念、方法、公式、算法等。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規定,軟件著作權等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對於軟件,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反編譯技術、淨室技術和反向工程技術等獲得他人軟件所使用的思路、原理、結構、算法、處理過程和運行方法等設計要素,直接用於自己的軟件產品中,這在著作權法上並不構成侵權。

 

5、商業祕密權

商業祕密權是商業祕密的合法控制人採取了保密措施,依法對其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享有的專有使用權,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商業祕密的定義爲“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軟件技術祕密是指軟件中適用的技術情報、數據或知識等,包括:程序、設計方法、技術方案、功能規劃、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等文字資料和圖標。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軟件經營祕密指具有軟件祕密性質的經營管理方法以及與經營管理方法密切相關的信息和情報,其中包括管理方法、經營方法、產銷策略、客戶情報(客戶名單、客戶需求)、以及對軟件市場的分析、預測報告和未來的發展規範、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商業祕密權的認定需要合法控制人採取了保密措施,比如公司未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那麼員工離職後將公司的技術信息外泄則不屬於侵犯商業祕密權。

 

6、著作權保護及不保護範圍

不保護:時事新聞、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的正式譯文。

保護:文字作品(小說、論文、劇本)、口述作品(即興演說、法庭辯論)、藝術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美術作品(繪畫、書法、雕塑),以及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民間藝術作品等。

 

7、商標衝突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若均無使用證明或證據無效的採用抽籤的方式決定誰的申請有效。

 

8、著作權的詳細權利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享有的與其作品有關的以人格利益爲內容的權利,稱爲精神權利,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而發表權是一次性權利,即發表權行使一次之後,不再享有發表權。發表權指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作品一經發表,就處於公知狀態,對處於公知狀態的作品,作者不再享有發表權,以後再次使用作品與發表權無關,而是行使作品的使用權。

 

9、盜版軟件的侵權判定

軟件複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承當法律責任。判定侵權是以軟件複製品持有人主觀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持軟件是否爲侵權複製品爲標準。

如果主觀上知道是盜版軟件則構成侵權;主觀上不知道是盜版軟件則不構成侵權。

 

10、標準化

國際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簡稱國標,是包括語編碼系統的國家標準碼,由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或稱國際電工協會,IEC)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員機構:國際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在1994年及之前發佈的標準,以2位數字代表年份。由1995年開始發佈的標準,標準編號後的年份,才改以4個數字代表。

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爲GB;推薦性國家標準的代號爲GB/T

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代號由國務院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範圍的申請報告,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定並正式發佈該行業標準代號。

如QJ(航天)、SJ(電子)、JB(機械)、JR(金融)、HB(航空)等,軟件行業暫無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代號由漢字拼音大寫字母組成,再加上斜線T組成推薦性行業標準。

地方標準

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標準。

地方標準代號由大寫漢字拼音DB加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代碼的前兩位數字,再加上斜線T組成推薦性地方標準。

 

強制性標準是國家技術法規、具有法律約束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標準。對違反強制性標準而造成不良後果以至重大事故者,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推薦性標準是自願採用的標準。這類標準是指導性標準,不具有強制性,一般是爲了通用或反覆使用的目的,爲產品或相關生產方法提供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任何單位均有權決定是否採用,違反這類標準,不構成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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