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时间28|公文写作的角色体验


前面两部分是针对公文写作“道”篇和“法”篇提出的一些思路框架,这一部分就针对“术”篇设计一个操作框架。

“术”篇是从操作层面提供一套完整的公文写作技术手段。只要前面两部分提出的价值观念和心法原则不变,具体的方法可以千变万化。也就是说,“术”是“道、法”的具体运用,只要“道”及其带来的“法”不变,那么“术”就可以在正常的轨道上千变万化,而且可以通过反复练习获得。

             

虽然“术”更多关注的是公文写作技法,但是它与公文写作的“道、法”是一体的,如果说“术”是枝叶,那么“道、法”就是树根和树干,脱离了树根和树干的枝叶,只能短期内供人赏玩,但是生命力不会长久,唯有紧抱根干生长出来的枝叶,才可常新常青。


很多办公室人员对于公文写作总是有许多的抱怨, 例如抱怨文件起草难度大、抱怨工作方案难写等,于是拼命研究公文写作的各种模板技法,也许短期内会让自己从小白速成一篇公文,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是时间久了,如果仍然只会套用模板和技巧,那么公文越写就越面目可憎,就会难以为继,把自己逼到了一个死胡同里,最后只能拼拼凑凑,应付而已。

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把“术”从“道、法”中剥离了出来,孤立地打磨技法,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很多时候看起来就缺乏公文的神韵,甚至看起来根本不像一篇公文的模样。

那么,能够把“术”与“道、法”贯通在一起的是什么东西呢?这个东西就是公文写作的主体意识。

很多公文写作者对于公文写作中能否存在主体意识表示质疑,在他们看来,公文写作不同于文学创作具有很强的主体意识,它强调的是以文辅政,生来就是一种遵命性的被动写作,遵命于决策,遵命于组织,也遵命于领导,这就导致他们对于公文的关注,更多的是形式要件的规范性、内容要素的辅政性,从而忽视了公文写作的主体意识,致使许多写作者错误地认为公文写作就是“八股文”,公文写作者只能亦步亦趋,可以自我发挥的空间不大。

其实,公文写作具有十分强烈的主体性。但是,这种主体性不同于文学创作的主体性,最大的不同体现在对于写作过程的掌控上。文学创作的主体性是自主的、可控的,整个写作过程都掌控在作者个体的创作欲望中,而公文写作的发端完全出于组织的制文需要,是不以公文写作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种主体性是“一体多面”的,你既可以说公文写作的主体是发文组织,也可以说是发文组织的领导群体,甚至还可以说就是公文写作者本人,但是,如果从主体意识这个层面来看,这些看法都是不完整的、片面的。

公文写作的主体意识不是某一个单纯的个体意识,而是一个复杂的整合意识,可以说渗透在“一体多面”的方方面面,融合在公文写作“道法术”的全过程,设计、控制并执行整个写作活动。于“道”而言,它体现的是对于公文写作的价值追求;于“法”而言,它体现在公文写作的运作原则和思路中;对于“术”而言,它体现的是一个成熟的公文写作者,在整个公文写作过程中,必须扮演好的角色意识。


我们这里讲的主体意识,其实就是基于公文写作者对于“多面”主体整合后的角色意识。它体现在公文写作者身上,表现为三种角色:“第一角色”,代表了发文机关的意志;“第二角色”,体现了领导群体的意志;“第三角色”,表现为作为公文写作者个体意识上的差异。写作者作为个体在公文写作中,必须同时体现这样三个角色意识,缺一不可。

因此,提高公文写作的策略研究,首先就要从公文写作的角色意识入手,缕清关系,打通道、法、术三者之间的任督二脉。脱离角色的主体意识来谈公文写作的技战法都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无聊忽悠,公文写作唯有淋漓尽致地表达出这种角色的主体意识,才能发挥好“以文辅政”的作用。公文写作“术”篇就是从角色意识这个角度来设计公文写作的操作策略,尝试找到一条通往公文写作的康庄大道。



为了更好理解公文写作的角色意识,我们结合两个案列来分析。

案例一:如何理解法定公文的角色意识。




这两篇公文套用的是“公告”这样的法定公文文种。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这样的适用范围就已经为“公告”量身定做了一套文种识别标签,这套标签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文内容,必须是重大场合,称得上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二是发文主体,必须具备“公告”使用的资格或者授权,其主体资格一般是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地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无权发布;三是发文范围,必须让发文主体所在行政范围家喻户晓,或者是不采用公告发布难以让国内外受文者知晓的。只有同时具备了这样三个标签,才算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公告”。

综合这套标签,我们可以看到,法定公文文种的角色意识体现在发文主体上,但是,这里的发文主体不仅仅是指发文机关这样的“第一角色”,还包括了领导群体这样的“第二角色”,公文写作者作为“第三角色”,就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适用范围,选择符合发文机关身份的、并且能够表达领导决策内容的文种来,从而完全体现出发文机关的意志。

依据这样的标签体系,我们来分析案例中两篇公告体现了怎样的角色意识。

第一篇公告是广东省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一份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在这篇公告中,第一角色是发文机关“广东省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第二角色是该局的分管领导或者领导群体,公文写作者是第三角色。三个角色之间的关系是,公文写作者作为第三角色,必须站在第一角色的立场上,根据第二角色的决策内容,选择符合第一角色身份的公文文种。那么,这篇公告的文种选对了吗?显然,选错了,主体意识发生了错位。

在这篇公告中,发文主体“一体多面”,主体意识更多地体现在发文机关和领导群体这样两个角色上:作为发文机关,广东省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属于市直部门,为地方职能单位,不具备“公告”发布资格;作为领导决策内容,计划生育这类部门内部文件的废止根本算不上什么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因此,公文写作者作为第三角色,就得融入第一和第二角色的意识中,通过整合,选择出与它们相匹配的公文文种,而不是想当然地生搬硬套,造成公文主体错位。

我们再来看第二篇公告,这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废止和中止部分能源领域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作为第一角色的发文机关是国家能源局,具备发布“公告”这一文种的资格;作为第二角色的领导决策是关系国内能源领域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让受文者知晓;这样,作为第三角色的公文写作者,就可以很容易找出适合发文主体身份的公文文种。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法定公文主体的三个显著特征:(1)第一角色“发文机关”是躯干,什么样的躯干就得穿戴什么样的服饰,文种选择切不可张冠李戴;(2)第二角色“领导群体”是根系,根扎在哪里就得使用哪一方的水土,切不可让文种水土不服;(3)第三角色“公文写作者”是大脑,敏于体悟,善于应变,在哪座山唱哪座山的歌,总是能够淋漓尽致地扮演好发文主体的角色,完美地呈现出应有的主体意识。



案例二:如何理解非法定公文的角色意识。

我刚进单位那阵儿,一直在综合部门工作,负责局领导各类材料以及相关政策的起草制定,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制定年度的绩效考核办法,而且每年还成立了专门的考核组。

有一年,考核组提交了这个考核办法,征求局领导的意见,考核办法经过我几上几下的数次修改,最后只有一位副局长通不过,每次总是退回来,批评我们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让考核组再认真研究研究。

考核组的几个成员有些手足无措,因为这个考核年年都进行,考核标准经过每年的筛选,已经相对比较合理了,何况这份材料也得到了其他几个局领导的肯定,那么问题出在哪呢?

不过,我在重新审核了每个部门的考核标准后,再从这位副局长的角度权衡,很快就看出了端倪,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瓜,苦笑说,“难怪领导不通过,如果按照这个考核标准,领导分管的几个部门一个也进不了前十名。”

于是,我把考核标准和分值重新作了一些微调,这次果然轻松过关了。

在这个案例中,“考核办法”属于非法定公文。不同于法定公文,非法定公文中主体意识的呈现,取决于公文写作者对于领导群体的决策意图把握程度。因而,非法定公文写作者不仅需要具备扮好第三角色最基础的专业能力,如良好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调查研究等这些硬通货的能力,更关键的是,还必须具备扮演好第二角色的体验能力,也就是能够充分体验和推演领导所思所想,理解领导行为背后的思想逻辑。

在呈现公文主体意识方面,体验能力是非法定公文写作的底层功力。在上面的案例中,完成考核办法的起草和制定这项任务,固然需要我们的文字写作、专业调研、以及与领导之间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等,但是,这些基础能力还不足以保障我们达成目标,最终让我们把事情办成的却是专业之外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底层的体验能力。

正如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虽然相信自己的专业能力,但是考核方案还是卡在副局长那儿了,只要考核组向这个副局长解释考核指标的测算依据以及我们的调研数据,他都会打断我们,显得不耐烦,越解释他的火气就越大。其实,在领导的感觉里,我们的解释越专业、越精确,在他的面前就越是一种“显摆”,眼中根本没有他的存在,当然是越解释越糟糕。因此,我们与其一直为自己的专业能力“分辩”,在专业能力中转圈,还不如从专业中跳出来,找到办成事情的办法。

这个跳出来的操作就是一个公文写作者长年累月修炼出来的体验能力,它指的是在公文写作过程中,能够透过公文材料读懂领导的想法和需求,站在第二角色的立场,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回归公文的主体意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转换了角色体验,体察到了这个副局长行为背后的想法和利益需求,对考核方案作了微调,重新平衡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才顺利完成了这篇方案的写作任务。

同样,我们可以总结出非法定公文主体的三个显著特征:(1)第一角色“发文机关”引领着价值追求,融入公文材料的血肉之中;(2)第二角色“领导群体”掌控着原则、方向、思路和内容,通过公文材料体现出领导群体的主体意识和利益关系;(3)第三角色“公文写作者”在角色体验中整合每个角色的利益需求,最终通过材料完美地表达出公文的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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