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相關的區別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均屬於行政法規性的規範性文件,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由財政部制定並公佈,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所以同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覈算制度的組成部分。

 會計準則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只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而且報表的內容比較簡單。

企業會計準則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附註。

1、適用範圍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大中型企業或不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主流);

《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這個基本沒有企業用)。

2、規範目標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用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或公允價值等會計計量屬性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範,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地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企業會計制度》重點規範會計的行爲與結果。

3、規範形式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的規範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體系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並隨着時間推移不斷更新和完善。2021年再次增加,截止目前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42項具體準則及14項解釋。

《企業會計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科目、報表式的規範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4.構體系不同

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爲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覈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覈算辦法。而各具體準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覈算內容作出規定。

報表類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會企07系列
  執行會計準則的一般企業適用:
  資產負債表07(會企01表)
  利潤表07(會企02表)
  現金流量表07(會企03表)
  所有權益變動表07(會企04表)
  
  會商銀系列
  執行會計準則的商業銀行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商銀01表)
  利潤表(會商銀02表)
  現金流量表(會商銀03表)
  所有權益變動表(會商銀04表)

  會保系列
  執行會計準則的保險公司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保01表)
  利潤表(會保02表)
  現金流量表(會保03表)
  所有權益變動表(會保04表)
  
  會證系列
  執行會計準則的企業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證01表)
  利潤表(會證02表)
  現金流量表(會證03表)
  所有權益變動表(會證04表)
  
  會企01系列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適用:
  資產負債表01(會企01表)
  利潤表01(會企02表)
  現金流量表01(會企業03表)
  
  會中小系列
  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小企01表)
  利潤表(會小企02表)
  現金流量表(會小企03表)
  
  會民非系列
  民間非營利機構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民非01表)
  業務活動表(會民非02表)
  現金流量表(會民非03表)
  
  會農社系列
  村集體經濟組織適用:
  資產負債表(會農社01表)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資產負債表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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