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年终奖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官方最新安排,到2027年底前,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可选择单独计税。

也就是说,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依然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个人可以通过计算比较,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式。

一、单独计税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我的年终奖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政策规定和计算公式,我们需要明确以下2点↓↓↓: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得出的数额用以对照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对应使用的税率表是“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图:

举个例子

小明年底取得奖金15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那么,应纳税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税率(月度税率表)
150000元÷12个月=12500元
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查找125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
第二步,按找到的税率计税最终税额(用全部年终奖计算)
150000×20%-1410=28590元

即小明的全年奖应纳税额为28590元。

加上工资所扣除个税,小明这一年,总计应纳税额是多少?

假设小明平时月工资3500元,那么——

小明工资年收入为3500元×12月=42000元

因为现行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60000元/年

42000元<60000元,小明工资收入低于个税起征点,不需要计税,即小明年工资收入应纳税额为0元。

最后,小明总计应纳税额为:

年终奖应纳税额+工资应纳税额=28590元+0元=28590元

二、合并计税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和综合所得一起计税,我的年终奖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

即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计数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按上述小明的例子继续计算,即小明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年终奖金为150000元。同时假设小明每月社保公积金扣除550元,无其他扣除项。

小明全年总收入

=工资总收入+年终奖

=3500×12月+150000

=192000元

按照工资薪金年度综合所得计税计算公式——

第一步,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 192000- 550×12月- 5000×12月=125400元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中,查找1254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应纳税额 = 125400元×10%-2520=10020元

即,小明这一年,总计应纳税额是10020元。

总结比较

比较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可以两种方法都算一遍,看最终得出的应纳税额,哪种方式税额少,就哪种方式更划算。

如上述例子——

小明按照年终单独计税的方式,最终得出应纳税额总计为28590元;

小明将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最终得出应纳税额总计为10020元;

最终结果一对比,显然,这一年,小明选择将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会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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