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主要介紹OBU的發行過程、從廠商最終安裝到用戶車輛經過了哪些環節,各個環節分別對OBU做了哪些操作。
本文中關於業務環節的劃分、操作的先後順序等並無統一的規範與標準(OBU一發流程除外,該流程部裏面有給出相應的說明),本人根據部分省份的業務實現整理歸納而來,純屬個人拙見,歡迎大家討論。
另,文章提到的OBU發行準備來說是指對OBU中ESAM模塊的發行,爲便於描述簡寫爲OBU發行,本文涉及的“發行”均指該意思。
1. OBU生命週期
根據業務流程將OBU劃分爲7個環節,具體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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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AM廠家:一般由ESAM模塊廠家負責,主要是根據高速公路的要求灌入應用、建立文件結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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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中心:由ESAM模塊廠家建立了文件結構的ESAM模塊需到ITS中心發行,具體流程及步驟暫不掌握,從業務方面來看,主要是將ESAM模塊中的出廠主控密鑰替換爲國標密鑰體系中的初始默認主控密鑰,至少包括片主控密鑰和應用主控密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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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廠家:經ITS中心發行過的ESAM模塊由OBU生產廠商組裝到OBU的主板上,並在OBU外殼中打印相關信息或者序列號,最終成爲OBU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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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一發: 此環節一般在省中心完成;主要包括將ESAM中的默認密鑰替換爲國標密鑰體系中的正式密鑰,寫入設備關鍵信息等,具體的發行流程後續章節再做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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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點二發:此環節一般在營業網點完成,主要包括更新車輛信息、系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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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激活:此環節一般也在營業網點完成,二發完成後工作人員將OBU安裝到用戶的車上(一般爲前擋風玻璃),並用激活設備對OBU進行激活操作,只有經過激活的OBU方可正常使用;OBU背部有個按鈕,當OBU脫離所貼的擋風玻璃時(不管是人爲還是意外脫落,後果一樣),按鈕會自動彈開,OBU處於非法拆卸狀態,不能正常使用,若出現此情況一般要回到網點重新安裝並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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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使用:此時OBU已經安裝到用戶車輛上,配合ETC用戶卡可在ETC車道不停車交易。根據高速公路ETC的機制,僅有OBU沒有用戶卡時沒法交易的,所以辦理OBU的同時一般需同時辦理ETC卡。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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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環節根據當前業務流程整理歸納,若單純從技術層面考慮,個別環節其實可省略;特別對於測試設備,只要技術上能夠達到實現,完全可以由一兩個廠家/環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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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中的中心一發,網點二發、激活是當前發行的一種主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隨着技術能力及管理水平的提升,未來可能會整合爲一個環節並由用戶自行處理,目前行業主管單位以及個別廠家正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2. OBU一次發行
2.1.一發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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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換密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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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系統信息文件:發行方標識、協議類型、版本、合同號等
2.2.一發邏輯
注意:ESAM中主控密鑰採用芯片序列號(拷貝一次湊齊8字節)作爲分散因子,其他密鑰採用合同序列號作爲分散因子。
3. OBU二次發行
3.1.二發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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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車輛信息文件:車牌號、車牌顏色、車型、車輛用戶類型、車輛尺寸、車輪數、車軸數、軸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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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系統信息文件:合同簽署日期、合同過期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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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OBU(本質爲更新系統信息文件,只不過寫入的位置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