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條生意經

三十條生意經

1.生意是爲社會大衆貢獻服務的,因此,利潤是它應得到的合理報酬。
2.不可一直盯着顧客,不可糾纏囉嗦。
3.地點的好壞,比商店的大小更重要;商品的好壞,又比地點的好壞更重要。
4.商品排列得井然有序,不見得生意就好,反倒是雜亂無章的小店,常有顧客登門。
5.把交易的對象都看成自己的親人。是否能得到顧客的支持,決定商店的興衰。
6.銷售前的奉承,不如售後服務。這是製造“永久顧客”的不二法則。
7.要把顧客的責備,當作“神佛的話”,不論是責備什麼,都要欣然接受。
8.不必憂慮資金的缺乏,該憂慮的是信用不足。
9.採購要穩定,簡化。
10.只花一元錢的顧客,比花一百元的顧客,對生意的興隆更具有根本性的影響力。
11.不要強迫推銷。不是賣顧客喜歡的東西,而是賣對顧客有益的東西。
12.要多週轉資金。一百元的資金週轉十次,就變成了一千元。
13.遇見顧客前來退換貨物時,態度要比原先出售時更和氣。
14.當着顧客的面斥責店員,或夫妻吵架,是趕走顧客的“妙方”。
15.出售好商品是件善事,爲好商品作宣傳更是件善事。
16.要有這樣堅定的自信和責任感:如果我不從事這種銷售,社會就不能圓滿活動。
17.對批發商要親切。有正當要求,就要坦誠地原原本本地說出來。
18.即使贈品只是一張紙,顧客也是高興的。如果沒有贈品,就贈送“笑容”。
19.既然要僱店員爲自己工作,就要在待遇,福利方面訂立合理的制度。
20.要不斷創新。美化商店的陳列,也是吸引顧客登門的祕訣之一。
21.浪費一張紙,也會使商品價格上漲。
22.商品售完缺貨,等於是怠慢顧客,也是商店要不得的疏忽。這時,應鄭重道歉,並說,“我們會盡快補寄到府上。”要留下顧客的地址。
23.嚴守不二價。減價反而會引起混亂和不愉快,有損信用。
24.兒童是福神。對攜帶小孩的顧客,或被派來購物的小孩,要特別照顧。
25.經常思考當日的損益,要養成不算出今天的損益就不睡覺的習慣。
26.要得到顧客的信譽和誇獎:“只要是這家店賣的,就是好的。”
27.推銷員一定要隨身攜帶一、兩件商品及廣告、說明書。
28.要精神飽滿地工作,使店裏充滿生氣活力,顧客自然會聚集過來。
29.每天的報紙廣告至少要看一遍。不知道顧客訂購的新產品是什麼,是商人的恥辱。
30.商人沒有所謂景氣不景氣。無論情況如何,非賺錢不可。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920/3920273.xml?temp=.7813227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