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忘不念

一十六至

        僕幸得乎《法演五戒》,其言曰: 勢不可去盡,力不可用盡,規矩不可行盡,凡事太盡,緣分勢必早盡。深省而覺其暗合不偏不倚之守分,又契同不卑不亢是得宜。嘆人間之事,無出之"度"也。爰諏升棟之辰,適應春華之氣,做一十六至以記茲事雲。

至近至遠東西,至淺至深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苦至甘朋羽 。

至冷至熱水火,至親至疏夫妻。

至險至難前路,至悔至恨今夕。


君不見…

 

曾記否…

 

憶往昔…

 

再回首…

 

        似乎五年前有個女孩在五月跟表弟說了句話,世界上有兩種路,一種是你想要走的路,一種是你必須走的路,只有走完了必須走的路,才能走你想走的路。

 

         其實表弟的內心是想反駁的……但出於槍打出頭鳥的顧慮,作罷了。

 

         表弟這麼講: 找不到自己想走的路的人,一直在走必須走的路,因爲大浪淘沙迫這他不得不走,這是其一。

 

         找到自己走的路,並一直在走的人,一直在走想走的路。他想走的路對他本身來說,不管彎路直路,都是必須走的路。因爲想走並且在走,所以必須走。

 

          找到自己的路,但沒勇氣走的人,最爲難受。不是在激烈的思想鬥爭中顛沛,就是在反覆無常的泥潭裏擱淺。或多謀少決,或心智不堅,顛沛或必於是,造次或必於是。

 

         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纔沒得空想走還是必須走呢,只分是自己走還是被逼着走,那種成分更多些罷了。

 

         人生而自由,卻無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爲可以主宰一切,卻被所有的一切所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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