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決策論證程序

決策體系建設屬於企業制度建設,它可能幫助企業進行決策規範,但不能代替任何具體決策產生。決策體系建設解決的是決策種類的劃分和責任劃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也可以集中在一個時段完成。而企業決策卻可能經常產生,是持續不斷的工作。要確保決策不偏離方向,不出現大的差錯,就需要進行論證分析。

決策論證程序與第一章中的“戰略論證程序”基本相同,戰略決策論證完全相同。只是戰術決策論證略有不同。這種不同也僅僅是更簡單一些,並無本質上的不同。

一般書籍都將戰略與決策放在一起介紹,筆者分開介紹是考慮到決策畢竟有“戰略決策”和“戰術決策”之分。而且事實上有太多的中國企業誤將決策權全部歸到企業負責人名下,讓企業負責人忙於應付事務工作——到處救火,荒廢了主要工作——戰略決策。即使是戰略決策也不完全是企業負責人一人的工作,它需要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擬訂方案、做出選擇。也僅僅是最後“做出選擇”是企業負責人必須的工作,之前的其它工作都可以假手於人。

決策就是根據已知信息做出判斷。根據快速反應原則,企業就應該把第一時間最快掌握信息的崗位設爲決策崗位,減少信息失真,加快決策速度。因此決策論證的過程就應該和信息傳遞或收集的軌道吻合。前面提到的“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擬訂方案、做出選擇”就是決策論證過程。任何企業都不必窮盡所有決策的論證程序,只需要將企業重要的決策事項論證程序進行規範就好了。如制訂《企業決策方案論證審批流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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