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中的角色

Scrum中有三個基本的角色:

產品所有者(Product Owner),開發團隊和ScrumMaster

產品所有者負責取得產品最大的商業價值,收集相關於產品的所有信息――從客戶或產品的終端使用者,開發團隊成員和項目管理者中獲取並將信息轉化爲優先權項目列表。在一些情況下,產品所有者正是客戶本人;在另一些情況下,客戶可能是有不同需求的成百上千的人。產品所有者這一角色在許多企業中是由產品經理或產品市場經理擔任。

開發團隊構建客戶將會購買的產品。Scrum團隊是“多功能”的,它包括交付每一Sprint中的隨時可交付產品所需的各類專門人員,並且它是有很高自律性和責任性“自我管理”的團隊。團隊成員來決定承諾完成哪些任務,這是完成承諾任務最好的方法;在Scrum範疇中,團隊被稱爲”pigs,企業組織中其他人員被稱爲“Chickens雞”,“豬”需要自我獻身,而“雞”只需要參與就可以了。

Scrum團隊通常包括五到十個成員,然後團隊達到15個成員和小到3個成員也有很好的收效,一個軟件項目的開發團隊包括程序員,界面設計師,檢測員和研究人員。開發團隊不僅構建產品,他們也向產品所有者提供讓產品盡善盡美的簡易和想法。團隊成員可以將其實踐劃分給Scrum項目和其他的項目,但是如果團隊成員專注於Scrum項目開發則效率更高。團隊內部成員也可以在不同的Sprint中變化,但是這樣會將少整個團隊的生產效率。大型項目開發通常會組成幾個Scrum團隊,每一個注重產品開發的一方面並且保持緊密的溝通。

ScrumMaster的任務是以任何方式幫助整個團隊取得成功。ScrumMaster不是團隊中的經理,他服務於整個團隊,幫助團隊產出壁壘而取得成功。協助團隊會議,並支持Scrum的實踐。在一些團隊中會有某一人專心致力於擔任ScrumMaster,而另一些小型團隊可以採用其中一個成員兼職擔任(此人會適當減少日常工作量)。一個好的ScrumMaster可以來自不同的背景和學科:項目管理,工程技術,設計,檢測。ScrumMaster和產品所有者不應是同一人;有時,ScrumMaster可能會要求拒絕所有產品所有者在某一個Sprint中期提出的新的條件的要求;不同於項目經理,ScrumMaster不會指示和分配工作――他們只是協助流程的實施,推動團隊自我組織和管理。

除了以上三種角色外,還有一個角色是經理。他們在Scrum中轉換了以前“保姆式”的角色(不知任務,收取進程報告,和其他一些謹小慎微的管理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承擔起更多的“指導”作用(指導職業發展,在職輔導培訓,協助剷除障礙,幫助解決問題,提供創新的意見和指導團隊成員的技能發展)。爲了更好地實現這一變化,經理需要改進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比如,多運用蘇格拉底哲學提問方式來幫助開發團隊尋找問題的解決方法,而不是簡單地決定解決方法並分配給開發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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