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電力調研的必要

這個案例是正是說明了機房電力調研的必要性,其他人對待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要草草勘察。
 
項目調研初期,承建單位曾經對業主單位的機房進行2次實地調研,根據調研情況完成了項目的初步設計,在初步設計中並未對業主單位機房提出任何異議,但是的實際的施工中卻遇到的不小的問題。
首先介紹下現有機房電力情況:
現有每個機櫃從UPS輸出配電箱各引出一條16A電源線,(16A的插座的額定值是:250V/16A,適用於最大額定電流16A的設備用電,也就是能滿足最大額定功率爲3000W的設備用電)爲每個機櫃供電。

項目詳細設計階段遇到的問題:

1、刀片機的電源問題。在項目實施中採購了BC-H系列刀箱,在BC-H電源線配置方面,BC-H機箱在購買時默認不帶電源線,電源線需要隨機箱單獨購買。在中國購買BC-H機箱時要購買編號爲fc#6673的電源線,下圖爲電源線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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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形的插頭是連接到BC-H機箱上,另外三個方形的插頭連接到機櫃的PDU上。
目前機房僅有一條16A線纜供電,所以根本達不到服務器要求。
2、對設備額定功率的估算
對設備功率進行了估算,對其中一個機櫃估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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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估算結果,一個16A電源就不能達到總功率要求。
 
總結:
對於以上問題歸根結底都是當初的調研不徹底,導致項目實施中還要進行機房電力改造。
解決方案:在UPS輸出空開及機櫃間增加電纜,機櫃新增加PDU。
 

根據以上可以看出,機房的電力勘察是必要的一個調研過程。
如果在早期勘察中未注意到此部分工作,那麼在將來的實施中承建單位爲此部分工程量增加人工費用、材料費用和施工工期。
因爲如果在前期的勘察中能夠發現這些電力系統存在的不足,可以在合同中對機房的電力供給配備提出具體要求,並在合同中作出約定,或者在合同中將此部分工作增加到新的合同中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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