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是純文學還是通俗文學?

兩分法是人性所至,文學也是心手所出,既然二者均屬人造之物,文學自然逃不了被一分爲二的命運。今天我們常常爭論一些文學問題,他們都跟“純文學”這個詞有關係,其對面是另一個詞,叫“通俗文學”。而在這類爭論中,我們總會拿各個歷史時期不同的文學作品來做論據,各自都能借之堵住對方的嘴,勝負只在誰掌握的資料比較詳細而豐富。後來其中有些人看到了這種論戰的虛僞本質,開始懷疑概念本身。他們問:純文學是什麼?通俗文學是什麼?這些詞到底可靠不可靠?有沒有實際意義?

這些詞當然有意義,可不可靠卻不是它們自己能決定的。在一個學科當中,有些研究收效快,回報大。而另外一些研究註定默默無聞,來日方長。我們總不能避重就輕,只做那部分“有用”的研究,而放棄那些枯燥艱難的基礎性工作。這種情況在科學研究領域非常普遍,在人文,尤其是文學領域,也是一樣的道理。“純”與“不純”、基礎與實用的粗暴劃分,在其誕生之初,也許是一種階層思想,或者“精英”們對另一部分社會成員的偏見。然而如今,爲了人類種羣的延續,一個更加長遠的目標,這已成爲一種激勵的機制,是一頂隱形的冠冕。

不過,這一原因實在有點太“心照不宣”了,以至於我們都不大確定別人是否也同樣明瞭。因而,當對方一本正經地挑起一次“純文學”概念辯論的時候,我們仍然應該認真謹慎地做一番剖析,才不至於一句話道出那個原始“真相”,把一個好問題扼殺在了搖籃裏。這篇文章就是想要講講“純文學”、“通俗文學”,以及與之相關的幾個概念的簡單情況,並且討論它們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正確的“打開方式”。

毋庸置疑,在所有這些概念中,“純文學”這個詞是問題最大的,經常看到有些書裏寫:“純文學這個說法現在已經不大使用”。好端端一個詞,爲什麼不使用了?原因可能是:不敢用,怕引起爭議。爲什麼別人沒事,就它是非多?原因是:這個詞太深入人心了。“純文學”這個詞的特色就是口語化,正如它的字面意思那樣,簡單明白,一看就懂。從音調上講,你要說“雅文學”,這詞讀起來極拗口;純、文、學,就不同,三個字都是第二聲,念起來不單順溜,甚至還有點悅耳。

這個詞的弊端是無法寫進字典。任何人一看這個詞都能心領神會,可要你仔細給個定義,太困難了。有些解釋家很聰明,說純文學就是與通俗文學相對的那種文學類型。去面試做自我介紹,開口就說:“我是隔壁老王的死對頭。”別人恐怕也摸不着頭腦,這介紹就是失敗的。可以推測,製造這個詞的人,自己也沒想明白它是什麼。但是造詞是爲了拿出來用的,不是爲了編字典的。有句話叫“存在先於本質”,純文學這詞就沒有固定的“本質”,可是它存在了,因爲要用。

“純文學”這麼一個好詞用不了了,有點犯忌諱。它離開之後,身後留下一片白茬地。總得有另一個詞來填補,不然話到嘴邊堵住了,沒法討論問題。於是有了“嚴肅文學”。現實中,“嚴肅文學”和“純文學”並行不悖,口頭說話,都是講“純文學”,一換成書面,就不得不“嚴肅”起來。其實使用這兩個詞的人,心裏想的都是一回事,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主義”。

嚴肅文學這個詞的好處,在於沒有“純文學”那麼明白好懂。很多人看到“純文學”這個詞,第一反應就是:“什麼才叫純?你說純就純,怎麼我就不純了?用的是哪家的標準?”從一開始空氣裏就能提煉出十幾斤硫磺。而大家第一眼看到“嚴肅文學”,就想問:“文學一定得是嚴肅的嗎?就不能幽默的有趣的?”答案則是早就備好的——嚴肅文學之“嚴肅”指的是創作態度,不是作品風格。於是話題就繞開了,矛盾一下子冰釋,雙方笑得像兩個孩子。

作爲“純文學”的御用替身,嚴肅文學這個詞是比較合格的,它悄悄隔開了圈裏人和圈外人,明者自明,不明者也不大會去追問什麼。只有一些真正愛好文學的人,纔會去關心諸如“態度”的問題,從而進一步發問。除此之外,嚴肅大抵是跟娛樂相對的,娛樂就是輕鬆搞笑,嚴肅就是正經八百。那些高大上的文字大概也都是很正經的人用很正經的態度製作出來的,這一點是大家都很願意相信的。

至於嚴肅文學的對面到底是什麼呢?有兩個選擇,一種是“不嚴肅文學”,一種是“非嚴肅文學”,這兩者也有很大的不同。“非嚴肅文學”,從字面上應該是指除了嚴肅文學以外的其他文學。換句話說就是:嚴肅文學+非嚴肅文學=文學。如此一來,你若拿通俗文學和嚴肅文學對立起來,就不怎麼有說服力了。因爲通俗文學可能是“非嚴肅”的一種,但也僅此而已。至於“不嚴肅文學”,則就成了一個很具限定的概念了。在嚴肅與不嚴肅之間,必然還有一大片難以界定的文字,它們又該如何稱呼呢?在這種情況下,通俗文學也無法跟嚴肅文學對立起來。不管從思想、內容、形式抑或態度,通俗文學都未必不嚴肅。

那麼,到底什麼是通俗文學呢?這個詞爭議反而不大。“通俗”從字面上講就是通俗易懂,人民羣衆喜聞樂見。關於通俗,雖然討論不多,可大家其實理解都不一樣。有的人認爲“通俗”指的是語言,語言平易近人,謂之通俗。這麼一來,汪曾祺的散文就是一種通俗文學,李白的《靜夜思》也是。有的人認爲“通俗”指的是內容,沒完沒了的談情說愛、家長裏短,滿足大家的窺私慾望,謂之通俗。這麼說,汪曾祺還是通俗文學,張愛玲也是。還有的人說“通俗”指的是主題,迴避崇高,拘於表現勾心鬥角,三觀不正,內容有傷風化的那些,謂之通俗文學。其實這也不叫通俗,倒是叫“庸俗”比較準確。而寫作的出發點也是一個方面,純爲“版稅”而寫的,謂之通俗文學。問題也是有的,不管哪個作家寫作都爲版稅,能暢銷自然是好事。當然,也有人把通俗文學和“類型文學”等同起來,仙俠玄幻武俠懸疑耽美等等,都在其列。

這裏面有一個誤會,當我們定義“通俗文學”的時候,總是比照着“純文學”或“嚴肅文學”來講的,如此便引起了含糊和混亂。本身“純文學”跟“通俗文學”就屬於類型不同的描述,正如女人和非洲人,是不同類型的限定語,無法對立起來。而在我看來,一個非洲人同時也可以是女人,因此一部文學作品,可以是純文學,同時又是通俗的。也就是說,這部作品既在文學寫作和人類精神探索方面取得了較高的成就,而又在某種層面上使普通人都看得明白。因此它既“純”與“嚴肅”,而又通俗,即所謂雅俗共賞。

真有這樣的文學作品嗎?當然有,曹雪芹的《紅樓夢》是一個,西方的莎士比亞戲劇,也算。對比這兩個典型,我們會發現,它們都技藝成熟高超,內容與形式和諧,故事情節安排得當且具有啓示意義,反映他們所處的時代而又能體現普遍人性。這些都爲文學家所讚歎;同時情節緊湊吸引人,貼近生活實況,因此爲普通人所欣賞。區別只在於內行和外行看到的東西不一樣罷了。

關於《紅樓夢》是純文學還是通俗文學的問題,有些專業的學者還認爲,《紅樓夢》在其出現之初被當作“通俗文學”閱讀,是那個時代的語言環境決定的(由於當時純文學都是用文言寫的,《紅》的語言是很口語的)。而把它放在今天看,則明顯雅於現在的白話,因此它從通俗一躍成了嚴肅。由此學者們就提出了一種“相對論”,說通俗文學和純文學是一種歷史概念,今天的網絡文學到了幾百年後,也可能變成純文學。另外也有從小說的地位說起的,近代以前的文學不重視小說,因此《紅》被當作通俗情有可原。隨着小說成爲文學大宗,《紅》地位躥升也屬自然。

以上說法應該分兩方面看:

一方面,這種提法本質上還是將通俗和“純”對立起來,這是根本的錯判。我們想象非洲人不是女人,是因爲我們所認爲的“女人”應該是一副亞洲人的面孔,皮膚越白皙越好。非洲女人簡直與我們的理想背道而馳。所以一個問題困擾着我們,非洲女人到底算不算女人?正如我們對於文學的看法,一部通俗易懂的文學作品到底算不算純文學?公孫龍的“白馬非馬”似乎很可笑,卻正是我們常常不自覺採用的邏輯。

不過不管怎樣,從當時的羣衆接受程度判斷一部作品是哪一類作品,總是不可靠的。從語言上講,“雅”和“古典”的感覺並非先驗的審美判斷,都是後天養成的。我們覺得《紅樓夢》雅,是因爲它與我們熟知的雅文字使用了類似的語法和詞彙,喚起了相似的感覺。幾百年後的人可能會覺得《斗羅大陸》雅,前提是他們覺得王蒙、莫言、蘇童也很雅。

另一方面,這種說法的可貴之處在於,它把定義的標準從作品本身,轉移到了讀者的閱讀行爲上。也就是說,對於一部文學作品到底是通俗還是“純”,讀者有一定的“貢獻”。比如說,你從《紅樓夢》裏看到的是一個兒女情長的故事,那麼它就是一部通俗文學。如果你從裏面讀到的是誨淫誨盜,那麼它就是一部庸俗小說。如果你能像紅學專家那樣去解讀,或者使用敘事學的理論去解讀出道理來,證明它是深邃的或高超的,那麼它就是“純文學”。在此純與俗,就是讀者自己的問題了。

可是並非每一部文學作品的歸類都取決於讀者,像那些製作拙劣的網絡小說,無論如何也無法從中解讀出具有理論價值的成分,甚至連基本的語法都錯漏百出,那麼這部作品就肯定是通俗或庸俗文學了。由此我們可以發現,通俗不是壞,通俗裏也分多個層次。有些“類型文學”作者水平超羣,只是藉由一個類型故事來表達他的思想,這樣的作品應該算是“通俗”裏的優秀之作,處於候補狀態,隨時有可能躋身“純文學”之列。

這纔是“相對論”說法的合理角度。一部作品本來就應該在人們的解讀和研究中,被不斷髮現和挖掘。《紅樓夢》就是如此。假設你是它的第一個讀者,無論如何你都會覺得它講了一個既有意思,又有點傷感的故事,僅此而已。對於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第一眼就發現它的全部價值是絕對不可能的。一部偉大的作品,就應該從通俗走向“嚴肅”。我們也會由此想到,我們對於“純文學”的設想發生了錯誤,必然會影響我們的創作。很多作者在創作之前就把作品定義爲“純文學”,於是開始構想純文學應有的樣子,這就等於先把門鎖起來,不讓別人進去。

真正的“純文學”應該是讀出來的,而不是寫出來的。閱讀纔是文學的篩選過程,寫作者只負責寫自己擅長的文字。純與不純的偏見,浪費了很多寫作者的青春。有些人的才華就適合用來編各種驚險刺激的故事,有些人就適合描寫校園愛情,有些人適合思考“人之存在”。他們各有所長,但其中一部分人,爲了所謂的“純文學”光環,放棄了自己的優勢,去做力不能及的探索。這和那些受到物慾的誘惑而停止思考的人,同樣令人惋惜。

不過,文字必然有高下之分。我們所希望的,不是整個文學市場充斥着純文學,如此也使人窒息。讀者所盼望的,是市場上既有純文學,也有通俗文學,但他們都是優秀的作品。“純文學”裏也有糟糕的作品,也有急就章,有噁心的抒情,這些與下三濫的低俗小說同樣令人討厭。因此,相比於純與不純,通俗與不通俗,我更願意使用“高雅文學”這個詞。

高雅文學,也就是既高又雅的文學。高是指境界高,立意高,體現內容方面;雅是從語言和形式的層面上評判。這是兩條分割線,由此可以分出四種文字:高而雅、高而欠雅、雅而不高、不高又欠雅。比如《紅樓》,一開始讀,我們先確認它是雅的。隨着瞭解的深入,慢慢發現它的高。又如金庸的武俠,一般稱它爲通俗小說,這無法使“金庸迷”們滿意。我們可以說,它是雅的,但未必高。如此就避免了一棍子打死,把它和一大堆爛作品歸在一起。又如一部分唐詩宋詞,一般我們認爲古典詩歌都是“純文學”,其實也不然,它們確實都很雅,但思想境界不一定高。再如郭沫若的《女神》,力量很大,衝破一個時代的沉悶空氣,但文字不算考究,比較一般,我們認爲它是“高而欠雅”。

高雅文學這個概念,避免了純文學和通俗文學這種簡單的兩分法,使我們更容易定位一部作品,這對於文學,以及文學的創作者們,也更加公平一些。而我們所提倡的,自然是既高又雅的文學,這也給作者們樹立了更加明確的目標。在具體的使用中,必然也會有一些爭議。比如:何謂“高”?達到什麼程度纔算“雅”?古代的雅和現代的雅能不能直接比較?高和雅都不涉及創新性,一部又高又雅但全無突破的作品算不算高雅文學?等等。這些問題似乎既不是“高雅”二字能回答的,也不是“純文學”和“嚴肅文學”能回答的。這些名詞只是給人一種概念,從而有一個方向,至於原創性和創新性,大概只能靠有志於寫出經典者的自覺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