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奢品女白領的離職日記6

最新的一季《奇葩說》有一期的辯題叫做“高薪不喜歡”和“低薪我喜歡”的工作該選哪一個,我比較贊同的一個觀點是:你喜歡的東西把它當成工作,那日復一日的下來你所曾經幻想中的美好,都會被day by day的瑣碎所吞噬!

我們爲什麼需要工作,很簡單,你嘗試一下每天什麼都做就天天有飯吃有衣穿,每天就按你喜歡的活法,每天一睜眼就開始拿起手機刷刷刷,什麼有意思看什麼,想打什麼遊戲打什麼,不用社交不用費力討好任何人,看似是不是完美至極,那你堅持一個月就每天過這樣的生活再看,你會對自己說受夠了,每天混吃等死的日子真的太無聊了,畢竟活着還是要尋求一點意義的,也就是存在感。人,歸根結底是羣居動物,必須要被需要纔會體現出價值,從而你就知道工作意味着什麼,哪怕只是單純的打發時間,也好過渾渾噩噩的過活。也就是說工作已經是我們活着的必需品,它存在於生活的每一天,而你真的把你的樂趣你的愛好植根於工作之中,那麼你的生活可能就只有工作了,而樂趣就變成了空白。

所以,比起把自己愛好的事當成工作,我更傾向於把自己擅長的事當作工作,無關乎喜歡與否,關鍵是你只要擅長那麼你就能做好,做好了就會有成就感,有了成就感你就能做的更好,從而正向循環下去,與此同時,你所謂的愛好完全可以在你的工作之餘盡情發揮,彼此安好兩不耽誤,豈不是很好嗎?

拿我自己來說,我在小時候,還沒有高樂高(現在的孩子是不是不知道高樂高是什麼鬼,那就相當於那個時候的網紅奶茶好吧)喝的時候,在還沒有普及電腦的年代,能看的動畫片也只能是在電視上看《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看完了沒事做我就看一些有時裝秀的頻道,其實基本上都是一些廣告什麼的,可能就是那個時候的耳濡目染吧,喜歡上了時尚和設計,現在想來不得不說我的奢品工作跟這些童年經歷還是有很大關係的,所以我這個經歷也算是拿自己的興趣放到了工作中吧。沒錯,工作後你是可以看到最新的設計,最新的時尚動態,可以天天看各大品牌的走秀視頻,so what? 當這些美好的消遣伴隨着每日繁雜的銷售工作,當你對時尚的嚮往變成了平庸的業績報表,什麼走秀、什麼時尚、什麼潮流都會變成一頁頁不明覺厲的數字,才明白,你所要的只是看上去的光鮮,和你要做的事情並無相關。


其實,你太愛一個人或者太討厭一個人都是因爲不夠了解,工作也是一樣,所以,當你選擇一份工作的時候,當你沒有100%瞭解你的工作內容的時候請不要輕易就範,與其去選擇那“鏡中月,水中花”,不如選擇一份看得見又摸得到,你清清楚楚的知道你擅長的做的領域。讓你所真正喜歡的事就當做那“窗前的月光明”就單純的喜歡,而不要把它變成工作,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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