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日記算犯法嗎?

我有一個寫了六年的日記本,記錄了我生活中的所有愛恨情仇,喜怒哀樂,更多的是人性的黑暗,包括自己的家人,一旦被人發現,那可是毀滅性的傷害。

可是有一天,它被侵犯了,還是以長輩的名義,理所當然的窺探,並泄密給所有人,我還要接受所有人的謾罵與諷刺,寫出這麼大逆不道的東西,簡直是狼心狗肺啊!

那是我十七歲的時候,我和小姨來到上海,在一家包裝廠打工,媽媽只給了我車費,說生活費找小姨要,發了工資還給她。

那個時候我就滿懷抱怨,媽媽連手機也不給我買,一分錢不給,到了上海,小姨也只是十塊,二十的給我。

廠裏早上不管飯,我就不吃早餐,餓的皮包骨頭,只等着中午一頓飯,宿舍裏管住,小姨讓我自掏腰包買被子,我沒錢,說給我記賬,平時十塊的也記着。

我覺得沒什麼,畢竟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但是小姨有虐待我的傾向,我發完工資,她和我一塊去買手機,非讓我買那個買一送一的,結果她把好的自己要了,送的給我用,我當然不滿,但是一想到她是我小姨,就忍了。

可是我根本就沒花她多少錢,她鐵公雞一毛不拔,還要我上交工資,說替我保管,我怕廠裏有小偷,自己又沒銀行卡,我就忍痛上交。

結果不認賬了,說我吃她的,喝她的,就算是從裏面扣的,更可惡是,媽媽和她一個鼻孔出氣,因爲家裏蓋房借了小姨五萬,媽媽也不敢得罪她,再說了,我那只是芝麻小錢。

我深夜裏捂着被子痛哭,在日記裏宣泄情緒,我把我的不滿和抱怨都寫在裏面,都是對小姨的恨意和媽媽的冷漠,還有十幾年來他們所做錯的事,我都給他們一一記錄了。

可是沒想到,有次小姨去廠裏看我,見宿舍門鎖着,但是窗戶是開着的,就跳窗戶進去了,然後偷看了我的日記。

等我下班回宿舍,小姨就杵在那裏,像審問犯人一樣,說我和你媽哪裏對不住你,怎麼養了你這麼個白眼狼?

我還沒問她怎麼偷看我的日記,就被她指着鼻子大罵,她罵累了就出去了。

我哭的喘不過氣,心裏冰涼冰涼的。

從那以後我和他們,包括爸媽的關係也就徹底涼凉了,所有的矛頭都指向我,我對不起他們,我是白眼狼!

其實,如果她不看我的日記,已我的隱忍和自控能力,我們完全可以和睦相處,我從沒想過和他們翻臉,畢竟人無完人,大家都是親人,何必鍼芒相對?

但是她選擇了看,所有的原諒和寬恕都成了心知肚明,但是他們忘了一個常識,偷看日記是犯法的,你在侵犯我的隱私權。

難道我連袒露自己內心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嗎?你的無知和愚昧成了匕首,刺向我的靈魂,所有的過錯都要我一個人承擔。

如果別人偷看你的日記,你會原諒嗎?你會接受他們的批評和謾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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