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公司談: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區塊鏈應用分成了4 類。
區塊鏈技術公司談: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區塊鏈主鏈側鏈開發 中心化和去中心化場內場外交易所開發 區塊鏈跨境支付 區塊鏈遊戲 區塊鏈供應鏈開發 --15---9--2--75--9--9--0----50-- xiandakeji 。第一類應用不涉及 Token,主要將區塊鏈作爲分佈式數據庫或去中心化數據庫來使用。代表性案例是×××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灣區貿易金融區塊鏈平臺和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平臺。

第二類應用以 Token 代表區塊鏈外的資產或權利,以改進這些資產或權利的登記和交易流程。代表案例是數字票據交易平臺設計方案。

第三類應用以 Token 作爲計價單位或標的資產,但依託區塊鏈外的法律框架和主流經濟合同。一個重要方向是所謂的穩定加密貨幣(stable token 或 stable coin)。

第四類應用試圖用區塊鏈構建分佈式自治組織有從業者提出分佈式自治組織能替代現實中公司的功能。這方面至今沒有廣受認可的成功案例,主要受制於:公有鏈的物理性能不高,支撐不了大規模交易;智能合約的功能短板;oken 價格的高波動性限制了 Token 作爲支付工具和激勵手段的有效性;加密經濟學(token economics 或 crypto economics)模型設計不合理等。
區塊鏈的治理功能

區塊鏈能支持一些有別於傳統的治理機制。

比如,對分佈式自治組織,不存在傳統意義上的資產負債表,也不存在代表股東權益的股票,但可以通過智能合約賦予某些Token以收益權和治理權,其中收益權通過分紅、回購等方式實現,治理權通過參與治理投票來實現。這類股權型Token還可以兼具功能屬性,代表是一些加密貨幣交易所發行的所謂平臺幣。平臺幣持有者可以用平臺幣向加密貨幣交易所支付交易費用,有時還能享受打折的交易費用。平臺幣給予其持有者通過投票參與加密貨幣交易所治理的權利。加密貨幣交易所承諾定期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潤,回購平臺幣並銷燬。股權型Token與公司股票有顯著差異。

但區塊鏈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治理短板。

第一,Token價格波動對基於Token的激勵機制的影響。在公有鏈的共識算法(特別是POS型)、分佈式自治組織以及側鏈項目中,出現了很多精巧的機制設計,用Token激勵區塊鏈有關參與者的行爲趨向預期目標。如果Token價格波動性很高,期權估值也會很高,意味着需要給Token持有者很高的獎勵才能激勵他們鎖定Token9。

第二,智能合約的功能短板使現實世界中一些普遍使用的治理機制很難移植到區塊鏈場景中。

首先,在區塊鏈內根據智能合約構造貸款、債券和衍生品等金融工具是比較困難的,而這些金融工具有重要的治理功能。因爲不存在負債,分佈式自治組織不存在破產問題(儘管其活躍用戶數、經濟活動量以及發行Token的價格可以趨零),其發起者和運行者也不會像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那樣面臨來自債權人的約束。對分佈式自治組織,也無法引入債轉股和優先清算等條款。其次,對賭條款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投融資雙方針對未來不確定情況(主要體現爲融資方業績)的一種約定。但因爲去中心化預言機的缺失,很難可信地將區塊鏈外的業績信息寫入區塊鏈,也就很難用智能合約實現對賭條款。

第三,Token的快速變現機制影響了區塊鏈項目投融資雙方的利益綁定。現實中很多投融資條款的前提是股權不能轉讓,股權的非流動性將投融資雙方的利益綁定在一起,激勵他們共同努力,直到公司上市後他們的股權纔可能變現退出。

第四,鏈內治理(on-chain governance)和鏈外治理(off-chain governance)的結合問題。鏈內治理的特點是地址匿名、去信任化環境以及智能合約自動執行,鏈外治理的特點是真實身份、誠信記錄、重複博弈形成的信任和聲譽、非正式的社會資本和社會懲罰以及正式的法律保障。兩類治理能否有效結合,是一個複雜、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