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與尊重

近日看的兩部電影《無名之輩》《火鍋英雄》,講的都是小人物的尊嚴。主人公皆是豪氣衝雲天,雖身處底層,但性命可以失,尊嚴決不容踐踏。我這也算是衝冠一怒爲尊嚴吧,但也不過是意淫一下,與己與他,其實並未有任何實質改變。

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十分強調“尊嚴”,尊嚴似乎是比生命還要重要的。中世紀的騎士精神,堂堂正正的公平決鬥,而不敢接受決鬥或者暗地搞小動作者則顏面掃地,爲其他人不齒。中國的士人精神,“士可殺不可辱”“刑不上大夫”。

尊嚴有時候確實能給人奮發的力量,例如韓信的胯下之辱、勾踐的臥薪嚐膽,皆是被侮辱後暗下決心,立下一番雄心壯志,要一雪前恥,找回尊嚴。

每個人都有尊嚴,無論是貧是富,或美或醜。於是遇見人羞辱的時候,不免得產生憤恨之情,想着以後怎樣怎樣的將尊嚴奪回來。一般常見的方法是成功之後在其面前炫耀,或者採取報復性的手段。蘇秦成爲六國宰相之後,嫂子跪在地上迎接他,李廣恢復官職後就將以前不肯放他出關的都尉騙到軍營裏殺害。

但前提是要成功,如不能,反而會因受辱而做出激進的事情。例如殺害四名同學的馬加爵,其殺人動機之一就是遭受室友的長期嘲笑侮辱,而另外一位倖免的學生,則是給他帶過飯,關係比較好。

可是回過頭來一想,奮發的動力卻是來源於別人的羞辱,或者更多的來源於想要成功之後“還治其人”。《鬥破蒼穹》中的蕭炎在未婚妻退婚後,說出豪言壯語,待取得一番成就,未婚妻腸子都悔青了,想要複合,這時蕭炎還要當衆羞辱一番。這恐怕是許多人喜聞樂見的,被羞辱的時候,都覺得是虎落平陽被犬欺,遲早有一天這些都是要奪回來的,然而現實是殘酷的,往往該是怎樣就是怎樣,只能做着逆襲的意淫。

就像馬雲說的,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後天很美好,但絕大部分人會死在明天晚上,看不到後天的太陽。取得了結果的勝利,看到了太陽,免不了要“以牙還牙”一般,在那羣曾經有了燭光就貶低自己的人好好炫耀,潛臺詞就是:看你們當初譏笑否認我,今時的我,你們高攀不起。就像追女孩中所說的,今天你對我愛答不理,明天我讓你高攀不起。這說明人人都有尊嚴,人人心中還是有星辰大海,但是這片大海不是爲自己,更像是爲別人,想在曾經的那羣人面前證明自己一樣。

史記中常有寫到,某人幼時貧困,頗受鄰里排擠,等到功成名就之時,便衣錦還鄉。國人對於家鄉是有無限懷念的,例如西晉張翰見秋風起,思鱸魚,迴歸家鄉,成爲佳話。可是還鄉前又偏偏多了一個衣錦兩字,好像若不出人頭地,取得一番成就,便無資格還鄉,那麼還鄉到底是思念故土,懷念故人,還是炫耀呢!項羽不過江東的原因不過是“愧對江東父老”。

受辱而奮進自然是好的,可是是爲了什麼而奮進呢?是因爲承認自己不足而查漏補缺的奮進,還是出於一種報復和往後炫耀的心態呢?若是後者,那麼我們便是活在了別人之中。倘若沒有羞辱,我們便不奮進了麼?

尊嚴也常常和麪子聯繫在了一起,有面子就有尊嚴,就會獲得尊重。於是爲了獲得尊重,就要照顧好自己的面子。常道“罵人不揭短”,當面的揭短便是使別人面子掛不住,在衆人面前失去了尊嚴。於是短處就不斷的用面子掩蓋住,別人不能來揭這個疤。然而明明是自己不行,也不准許別人說不行,此時不行也不代表着往後不行,如果揭了短,常使人生出等我以後行了再來讓你看看。

於是面子與尊嚴就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了,我說行我就行不行也行。那麼在生活之中就把指出錯誤看做是對自己的不尊重。就如同不讓李廣出關的都尉也不過是按規矩行事,李廣卻可能覺得是冒犯了他。

所以倒不是受辱後奮進是察覺到了自己的缺點。而是爲了挽回面子,有時候還會強撐來支持自己面子。

歸根到底是喪失了對於人的尊重吧,否定了人自身的價值吧!從小便是別人家的孩子好,別人的好是看得見的:聽話、有禮貌、成績好......自己的好便是看不見的。於是極力的想要證明自己,證明之後不免炫耀一番,有6分能力的在5分能力前炫耀,5分在4分前炫耀,逐步下去,於是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人都被激發出了奮發圖強的願景,“不蒸饅頭爭口氣”。

於是整個社會就沒有養成對於人的基本尊重,首先出現在面前的不是一個人的形象,而是衣服銘牌,資金多少,更高一點是看他的學識、談吐、禮儀,總之就是不看人本身。

如果尊重每一個人,無論乞丐還是富豪,而不是看其他的外物,只看人的價值,那麼即使是乞丐我也不傲,富豪我也不卑。整個社會看見人的價值,都互相尊重,只是因爲你是一個人,所以我尊重你。那麼身處在這個社會的每一個人,就不會感到自己尊嚴受到了冒犯,因爲身而爲人,我們都是被尊重的,我指出你的錯誤觀點,也只是對事不對人。

那麼這樣的話,就可以將面子與尊嚴剝離開來。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感到自己被尊重,即使被別人指出錯誤或者不足,也能釋懷,他針對的事不是人。

英國國王愛德華曾到倫敦的貧民窟進行視察,他站在一個破敗不堪的房子門口,對裏面一貧如洗的老人說:“請問,我可以進來嗎?”尊重別人就是要將人的權利釐清,即使是國王也不可以擅闖別人的家,即使乞丐也可以挺起腰板,聲音洪亮的對國王說話,而不是被權利或者金錢所掩蓋了人本身的權利。

《高祖還鄉》中唱到“少我的錢差發內旋撥還,欠我的粟稅糧中私準除。只通劉三誰肯把你揪扯住,白甚麼改了姓、更了名、喚做漢高祖”。不管你是漢高祖還是劉三(劉邦排行老三),你作爲一個人都得講信用,還錢。這是把一個人當做人看。

所以人的權利理應受到保障,言論權,自由權等等,這樣才能使社會的每一個人都能獲得真正的尊重。人人獲得有尊嚴,就能少一些弄虛作假,少一些以僞裝來換取的別人尊重,少一些以炫耀來喚起的自己尊嚴。每個人堅守着自己爲人的權利,爲自己而活,就不會活在別人的看法之中。再落魄,也不會太自卑,自己也享有人權能夠獲得他人尊重,再有權勢,也不會自大,也得尊重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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