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你,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文/葉子

女兒剛滿兩歲,簡單話語能夠清楚表達,有自己的想法。看着她一天天長大,我心裏既歡喜又焦慮。初爲人母的我更希望這棵小幼苗在陽光、雨露下成長。

感恩緣分,讓我們成爲母女。我要讓你學會知書達禮、琴棋書畫,學習四書五經。培養出一個知性、優雅的女孩。我是個窮養大的孩子,深知貧窮能限制一個人的思維,也能塑造一個人的性格,思想,人格。我不希望你同我一樣。

我從小生性多疑、內向、敏感。總是覺得技不如人,這並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生長因素,環境造成。

七歲時,我正是處在一個對所有事物都充滿誘惑好奇的年齡。看到百貨櫃臺上擺放的芭比娃娃,那好看的眼睛,漂亮的服飾,便挪不開步伐。我拽着衣角向家人祈求道:求你了,給我買一個吧。

因爲貧窮,父母讀不懂我眼裏的渴望與迫切。她們也不敢懂,就用一大堆理由搪塞:等發了工資買給你,等賺到錢了買給你,等長大了買給你,等……等到父母有能力買時,我已經成了大姑娘,早對玩具失了興趣。

爲你,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當你怯聲怯氣地說想要買喜歡的東西,我能不在乎價格,毫不猶豫地買給你。

十歲時,我對跳舞特別癡迷,六一“兒童節”時,參加了歌舞比賽。那天,所有參賽的同學都買了跳舞衣,新鞋子。只有我扭扭捏捏站在那裏,因爲貧窮,我不敢張口向家人要錢買。老師給我借來了衣服,鞋子。我站在舞臺中央自信而又靈氣地閃耀着。

比賽結束後,我們得了獎。班主任對家人們說:孩子們很有天賦,努力培養吧。我家人很尷尬地笑着迴應,那一刻我就懂了,他們不想栽培,而是沒有能力。

爲你,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當你興奮地對我說:媽媽,我想學習唱歌跳舞?我可以毫無顧慮地支持。有理想終究是好的,萬一實現了呢?

十六歲那時,我瘋狂地愛上了寫作。無意中被老師發現,他鼓勵讓我多讀課外書。那時連課本都算計着買,哪有閒錢買別的。我那時讀的文章都是練習冊裏的短文,字裏行間散發着文字的氣息,我淪陷在這樣的氛圍中。

家人知道後,歇斯底里地衝着我發火:你首要任務是好好學習,我這麼辛苦供你讀書,不是讓你寫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這能讓你得一百分?還是能讓你成才?家人憤怒地奪過本子撕了個粉碎,也包括我的夢想。


二十歲時,我暗戀了個男生。卻因性格內斂,羞於表達。畢業時,都沒敢問他要張照片。好友急在眼裏,偷偷幫我拿到了他照片,我小心翼翼地夾在書本里。卻不小心被鄰桌發現,他的大嘴巴一下子傳來了,全班嘩啦一聲開始起鬨。

這個年齡的孩子,對異性有好感很正常,可我當時覺得是做了件傷風敗俗的事,當着同學們的面,滿臉通紅地把照片撕了個碎兒,彷彿這樣才證明我的清白。我不希望女兒到了二十歲,遇到自己喜歡的男孩,做出這種舉動。誰年輕時還沒有過美好愛情,只需我們要正確看待。

二十五歲時,我遇到了一個想與他廝守一生的男孩。可我只能望而卻步。他是有着大好前程的男孩,我是個端盤子洗碗的服務員,我與他的落差太大,門不當戶不對,註定走不到一起。即便喜歡又能怎樣,有些時候,連開口的勇氣都沒有。

梁靜茹的一首歌裏唱到:愛真的需要勇氣。我連喜歡你的勇氣都沒有。因爲沒有底氣,太過卑微,沒有自信去喜歡一個過於優秀的男孩。

我希望某天你遇到優秀的男孩時,可以底氣十足地說:我足以與你相配!而不是像張愛玲說的那樣: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

女兒,爲你我要活成更好的自己,我要給予你金錢的充裕、物質生活的絕對滿足,它意味着我要賦予你自信、自強、自立。我要不斷開闊你的眼界,豐富你的知識、內涵、修養。我要賦予你理性思考的能力、判斷的能力,讓你的眼光更高遠,能夠獨立生存,而不是一個事事都依賴別人的人。

爲你,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我不想做你風雨中的庇護傘,只想把我的愛融入到你生命裏,綻放出人生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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