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婚姻讓我心神皆傷

傾訴人:趙女士,43歲,高中學歷

離婚使我一無所有

    我在22歲的時候和一個相識了8年的同事結婚。婚後感情非常好,我是一般的工人,丈夫是採購員。第二年,我們就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我覺得是那麼幸福。但好景不長,丈夫開始整夜整夜不回家,他都說是應酬、出差——我們在一個單位上班,這些藉口哪能瞞得了我?原來,他是和一個比他小10歲的女人泡在一起了!從幸福的雲端一下子跌進痛苦的深淵,我整天抱着女兒以淚洗面,不到一個月時間,體重從56公斤降到了45公斤。但是,我還想要這個家,還想讓我的丈夫回到身邊,我沒有把這些說出去,而是希望丈夫能想到我們多年的感情,看在女兒的份上能和那女的分手。但多次和他談話的結果,他都只告訴我一句話:他要這個家,要我和女兒,也要那個女的。這讓我欲哭無淚:男的都是這般貪得無厭麼?我提出離婚,但他堅決不同意。

    紙終究包不住火,丈夫有婚外情的事還是鬧得沸沸揚揚。他惱羞成怒,認爲是我宣揚出去的,和我大吵大鬧,我心力交瘁,終於病倒了。整整一個多月,我都是在病牀上度過的。他一次都沒來看過我。出院以後,他把離婚協議擺在我面前。房子、財產、女兒他都要,我要離婚的話,就什麼都沒有了。我說,其他都可以給他,但女兒要給我。他和他家的人都不同意。朋友勸我,現在我身體這麼差,能保命就不錯了,哪裏還有精力照顧女兒?我咬咬牙,在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給這段10年的婚姻、18年的感情劃上了句號。

女兒讓我牽腸掛肚   

    10年的心血,10年的感情隨着幾頁紙毀於一旦,那種痛讓我無以自撥;午夜夢迴,我都會被一陣陣心痛弄得醒過來。再想到女兒我從那個“家”裏搬出來時,女兒哭叫着不肯讓我走的場面,更讓我痛不欲生。離婚也許對我是一種解脫,但女兒跟着他會不會受委屈?那個女的會不會好好對她?幾乎一閉眼我就會看到女兒哭着叫媽媽。但前夫一直不願意讓女兒和我見面。離婚兩個多月,我收到了女兒寫給我的數十封信。我想女兒想得茶飯不思:才9歲就沒有了媽媽的疼愛,會對她造成多大的傷害?一個完整的家,關係到每一個人的一生啊。我下了決心,等有了條件後,一定要把女兒接到身邊來。

走進第二次婚姻

    離婚一年後,由人介紹,我認識了現在的丈夫浩。浩比我大15歲,是個幹部,妻子在一年前病故,兩個兒子也已成年。我想,他可以算是個有點身份的人,人品應該沒有問題,比我大15歲,一定會很疼人的;而且,和他結了婚,我也就有了家,可以把女兒接來和我在一起。就這樣,我勿勿第二次進了圍城。

    浩真的是一個會疼人的人,他對兒子的愛讓我目瞪口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的兩個兒子都已經是20多歲了,但一直沒有正式職業,大兒子誠在外面租房住,小兒子斌在家裏閒着,一切費用都是由浩負責。那時,我換到了服務行業工作,每天早上9點上班,中午1點鐘纔回到家,但一進門,天天都能看到斌還躺在牀上等着我做好飯叫他。我多次和浩說起這事,但他認爲,現在這個時代這種事是很正常的。工作那麼難找,孩子一時找不到工作,如果不讓他呆在家裏,到社會上亂闖,跟着壞人學壞了怎麼辦?我無話可說,只能讓浩儘快想辦法給斌找工作。

    再婚後的第二年,我終於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但是,她父親一直沒有支付任何撫養費,孩子的生活費、學費等全都是我一個人出,我的工資幾乎全部花在了女兒身上。

後夫的負擔也很重

    不久,浩爲斌在找了一個開灑水車的活,但沒幾天,他就嫌無聊不幹了。後來,又爲他在一傢俬營公司找到一個駕駛員的工作,但沒做多長時間,就因爲私偷汽油被開除了。接下來,好幾個工作不是因爲嫌累,就是覺得無聊,再就是犯錯被開除,全都做不長,最長的也就只做了八、九個月。

    2009年,斌結婚了。婚後夫妻倆都在家裏住,從來不交一分錢。浩也無法可施。2012年,浩的大兒子誠因爲與妻子口角,自殺身亡。浩承受不了這個打擊,病倒了,誠的後事全是我一手操辦的。

    以後,浩對斌更是無微不至。去年,浩拿出了將近6萬元,給他買了一輛車子,但他也是包給別人去開。在這期間,斌離婚了,不久又與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的女子結了婚,浩拿出8萬元給他們買了房子,家電傢俱一應俱全。但是,浩不敢把房產證給斌,他怕斌把房子賣了揮霍一空。因爲有過先例:斌第一次結婚時就把浩買給他的彩電賣了。

    浩一生的積蓄就這樣被兒子榨得點滴不剩。他曾經答應過我:今年春節的時候帶我去泰國玩。但後來沒了下文他也是有心無力。這樣的日子,我真的很累。但是,我還是會好好和浩過下去,因爲他是一個好人。

    點評:    按法律規定,父母離異的不論孩子跟着誰,另一方都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對此,趙女士很無奈地說:“懶得去講這些了。一個家庭都分裂了,傷害已經這麼大,能過得去就算了。還講這些幹什麼?”

中國女性,真的善良到了軟弱的地步嗎?

爲什麼總是善良的人吃苦受累?是因爲她們逆來順受,不懂得去爭取她們應得的利益和權利!可以說,也是這些善良的人助長了那些第三者和負心人的氣焰。

    關於浩對兩個兒子的教養,我也感到他是愛而不得其法。對一個人最大的幫助,不是無限地在經濟上給他援助,而是應該教會他謀生的技能和爲人處世的方法,正所謂“授人以魚,不若授人以漁”。對於斌,可以用魯迅的一句話來概括: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最重要的,是爲人父母者,切莫讓自己的愛毀了孩子的一生和自身的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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