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過婚的女人說:我絕不會讓男人再次傷害自己

羅佳(化名),26歲,導遊,大專

    “當一個人會有些奇異想法的時候,就說明他的心理有問題了。這兩天我老想怎麼能進監獄裏去——在裏面,至少會有人記得你的生日,幫你過生日。不過”,她笑着說:“我叔叔告訴過我,因爲犯罪坐牢的人很多,想坐牢而去犯罪的可能還沒有。”

我:“……”很明顯,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故事的女人。

羅佳看上去很小,像才20出頭的樣子。但她說,她已經離婚了,而且離婚已經2年多了。不是她自己說出來,還真不敢相信——

堅決不復婚

    我結婚比較早。當時,我和A比較合得來,和他在一起也比較開心,但是,我纔剛對他有些許好感的時候,他忽然很冒昧地對我說,你把我忘了吧!我覺得有些好笑,我和他什麼都不是,僅僅是比較談得來的朋友,有必要這麼鄭重其事地和我談“分手”嗎?這讓我覺得,找一個比較適合結婚的對象才最可靠。這也多多少少讓我改變了以往對婚姻的態度和看法。

    我是導遊,也許這個職業讓我見多了各種各樣的人,對一些功利性比較強的人有了免疫力。但不幸的是,我的婚姻就是一個功利婚姻。

    我和B相處了一年多後結婚。他家在貴州的一個小縣城,到昆明來當兵。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了二年多。當時,我家人對我的婚姻是抱着很大希望的。我家在城郊結合部,那裏住的基本上都是“農轉非”人員。他們視“離婚”爲大逆不道,看不起離過婚的人。更認爲一個女孩子能嫁給軍人是莫大的榮耀。我也希望儘快能有一個寧靜、可以休憩的港灣。但是,B卻是爲了轉業而娶我。這我一早就知道。

    B非常鄙視我的工作。當別人問他我是做什麼的時候,他從來都是含糊其辭。他認爲導遊不是一個正當職業。我想不通,我是從事一份堂堂正正的工作,掙的錢是他收入的幾倍,他憑什麼看不起我?難道要我去做一份朝九晚五的坐班工作才行?那樣一個月幾千塊錢,還不夠我買一瓶化妝品!有機會能多掙錢,這有什麼不好?

    但讓我下決心離婚的,不是因爲他對我職業的偏見。一次,我因爲生病用了不少抗生素,最後卻檢查出來懷孕40多天了。醫生說,不敢保證孩子會不會正常。我有兩個選擇,一是現在做人流,二是等胎兒5個月左右時再檢查,正常的話就要,不然做引產。我問他怎麼辦,他不置可否。而我認爲,如果等孩子成形的話,再讓我毀掉他的生命,我無法忍受。我做了人流。但當我從手術室出來的時候,旁邊有一個小姑娘是她男朋友揹着出來的,他卻遠遠地坐在凳子上不動,扶着我的護士在我耳邊輕聲問我:“他真是你丈夫啊?”這讓我無言以對;卻也讓我下定了離婚的決心。

    頂着家人的壓力,我離了婚。但是,在B對我進行了全方位的調查之後,確認這個孩子是他的之後,又來找我復婚了。我真的覺得好笑,一個大男人,怎麼一點兒常識都沒有?我們婚後就住在我父母家,他不經常在家,在我父母眼皮子底下我能怎麼樣?而且,他不會算我的生理日期嗎?居然認爲我不敢要孩子是因爲心裏有鬼!

    更可笑的是,離婚之後,B還揹着我去找我大姑媽,說我們決定復婚了,讓我姑媽幫他聯繫一個好點的單位,弄得姑媽打電話來問我情況;這還不算,他還去找了我的中學老師,老師讓女兒來問我,還說,如果我們真的復婚了,幫他就是幫我。

    直到現在,我父母都沒有原諒我,認爲我不該和他離婚,更不該在他來找我復婚時一再拒絕。我母親還說,不認我這個女兒了,她寧願要B做她的兒子;而在鄰居眼裏,我也是一個離經叛道的人。

沒必要說“對不起”

    C是在我離婚3個月後認識的,那時是2003年3月。他是公務員,是我大姑媽單位的同事;當時已經結了婚,但婚姻也是不幸福,沒有離婚是因爲他父親欠了他岳父20萬元,他們要是離婚的話,會使他家經濟陷入巨大的困難之中。當時我想,如果我們真的能衝破一切阻力在一起,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當然會幫他。但在當時一切不明瞭的情況下,我沒有做任何表態。

    因爲B要復婚的事,我與父母的關係一直很僵。他們都認爲,我堅決不復婚是因爲C的存在,而且他是在我離婚以前就出現了。我解釋過,但沒有人相信。一天晚上,我與父母吵得很厲害,一氣之下,我提着行李出來了。在震莊賓館附近,我給C打了個電話,告訴他我離開家了,問他我們以後怎麼辦。但是,他的口氣讓我絕望:“我們現在不要提這個事好不好?”

    我在廣場花園那兒坐了半個小時。想,就算是一般朋友,碰到這種情況,也該幫我想個辦法安置下來再說呀,哪怕是住酒店也行;過後我們怎麼辦,是聚是散,只要你給我一個明確的說法,我絕不會拖泥帶水纏着你不放的,有必要這麼絕情嗎?掛了電話以後,我再也沒有找過他。

    熬過了那個晚上,第二天,我按頭天晚上做好的計劃,去租了房,買了日常必需的家電用品;但沒有做飯,我太累了,泡了袋方便麪解決了我自立生活的第一天。以後再也沒有聯繫C,而他也無法找到我。

    後來,我聽大姑媽說,他現在升上去了,還配了專車,但和他妻子的關係一直沒有改善,也沒有住在一起。我分析,他當時對我那樣,是因爲如果他鬧離婚,會對他仕途發展不利,加之經濟壓力,讓他犧牲了我和他之間的感情。不過,當時我沒有再去找他,也是考慮到如果他離婚,對他妻子傷害太大,她今年30了,再找的話會比較困難。不像我,結婚早,離婚也早,現在也才26歲。

    如果他對我無情,這種人失去我一點不可惜;如果他對我有情,我要讓他內疚一輩子,連說對不起的機會都沒有。

心裏少了點什麼

    由於情緒不穩定,我一年多沒有帶團了。但沒有讓自己和外界隔絕。期間也經常有男孩向我要電話號碼,他們有的比我還小,但他們都認爲我比他們小。星期一我才讓一個大男孩以後不要再來煩我。他是我2個月前在酒吧裏認識的,是我的同行。之後他一直要我早上打電話叫他起牀,如果我不打的話,就算鬧鐘響了他也認爲時間沒到。之前他和他女朋友都到民政局打結婚證了,但由於人家那天下午學習,讓他們改天再去。結果他女朋友提出來分手,就因爲他給不了她可以依靠的感覺,反而要自己花更多心思去照顧他。從星期一到現在,他也沒有再來煩我,這點,我還是挺欣賞的。

    還有A,聽說這段時間他在找我,認爲我現在這個樣子是因爲當時因他受刺激太深造成的,想當面跟我說對不起;找不到我的話他就不結婚,他未婚妻也在幫他找我。

    現在還有一個對我挺好的人,但他在深圳,事業發展得挺好。他不可能來昆明,我也不可能去深圳。我對他說,去深圳的話,我就不知道昆明的天氣了。他說,你可以看天氣預報啊。我說,我“感受”不到了啊!

    現在好多人不知道我結過婚,甚至還離了婚。我想,他們如果知道的話,會被嚇到的。

    我現在總體上過得挺開心的,但總覺得少了點什麼。我想,是少了一個能讓我牽掛、可以依靠的港灣吧。房子和家是不一樣的,我有房子了,但心裏還是不踏實。

點評:羅佳說,她非常想不通,爲什麼那麼多女人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讓男人傷害自己?女人,應該在男人第一次犯錯的時候堅決制止,決不再讓他們有再犯的機會。

    毫無疑問,李佳是一個很堅強、很有主見的女人。她不會讓世俗偏見和任何人掌控她的生活,她一直都在尋找着她心目中想要的生活,絕不遷就,永不放棄。而人,就是在這麼一個過程中長大和成熟的。

    她說,幾個比較親密的朋友擔心,她這樣子找不到合適的怎麼辦?她說,不明白他們怎麼會有這種想法。找不到,可以不找啊。

    至於羅佳心中缺的那一個角,我想,與現代社會生活方式有一定的關聯。社會進步了,但人們的觀念卻未能與之同步。李佳再堅強,面對來自父母和周邊鄰人的“傳統”眼光,加之心裏確實存在的一絲孤寂,對他人的看法,不可能全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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